禮縣刑警 酒后駕車肇事
農民身亡 警車揚長而去
天水晚報記者 魏曉文
11月30日,禮縣刑警隊長撞死五旬農民逃逸,長達一個星期逍遙法外。
12月6日,本報記者遠赴禮縣追尋蛛絲馬跡,調查肇事逃逸的真正原因。
12月7日,新華社刊發本報記者采寫的消息。在國內首家披露此次惡性事件。
隨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相關機構發布消息,對此予以關注。
深夜11點,隴南相關領導趕赴天水,緊急約見本報記者,通報事件內幕——
2005年11月30日,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武建勛、刑警一中隊隊長孫志剛、技術警員張軍從禮縣前往西和縣,參加自己剛剛偵破的一起案件的庭審工作,隨后,三人駕車從西和返回禮縣。據西和縣長道鎮的村民陳述:當日下午3點半,一輛有警務標識、裝著警燈卻沒有牌照的切洛基型號的警車,從西和縣向禮縣方向開來,在長道鎮婁壩村橋頭2公里處,一頭撞向路邊騎自行車的一位農民,警車的倒車鏡被撞掉,農民立時倒在血泊中,然而誰都沒有想到,撞人的警車在群眾的呼喊中竟然揚長而去。被撞的是長道鎮豐收村56歲的村民張牛過,3小時后,傷者才被親屬及周圍的村民送往醫院救治,12月1日凌晨4時,張牛過不治身亡。
禮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稱,武建勛從11月29日開著警車出公差后,到12月1日也沒回單位上班,他在當日知道武建勛開著警車撞了人,于是局黨委開會研究決定,對武建勛、孫志剛、張軍三人做出停職處理。對于撞人的詳細情況,禮縣公安局幾乎所有的領導都稱不太清楚,而孫志剛和張軍稱,事發時自己都在車里睡覺,根本不清楚事發真相。
12月5日,受害者張牛過被親屬安葬,但至此他們也不清楚肇事者是誰,也沒有相關部門的人員前往張家進行安慰。12月6日,本報記者前往禮縣公安局,結果被告知:武建勛在記者前往采訪的當日已到西和縣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已被刑事拘留。
12月7日,記者在張牛過的家中見到了張牛過的長子張高峰。就在12月6日下午,武建勛竟然已經與張高峰簽訂私了協議,協議規定由武建勛一次性付給張高峰6萬元人民幣,但張高峰以后不能因此事上訪,不得找政府及單位。見到記者時張高峰捧著協議書很無奈地說: “誰能斗得過警察?我只能6萬元賣了父親的命。”
記者隨后前往西和縣,原想采訪西和警方及已被拘留的武建勛,了解此事更多的詳細情況,但包括西和縣政法委、西和縣公安局對此事都百般推諉,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從12月6日開始,本報記者的調查采訪受到新華社的大力協助。12月7日下午16時,新華社在第一時間刊發本報記者采寫的消息,隨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相關機構向外界公布了本報記者的現場圖片及文字報道,對此事予以關注。下午17點30分,隴南市公安局在禮縣開新聞發布會,對此事相關情況進行說明。當晚11點,禮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及相關負責人趕赴天水,緊急約見本報記者,通報刑警隊長武建勛駕駛警車撞人后揚長而去的真正原因:武建勛當日涉嫌酒后駕車,肇事后逃逸,致使傷者因喪失搶救時機不冶身亡。
目前,甘肅省公安廳監察部門已派出專門調查人員,前往隴南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