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仔發(fā)出“請愿書”
央視記者今日抵蘭關注“癡狂追星女”
全國各大媒體將聯(lián)合本報——— 向華仔發(fā)出“請愿書”
本報訊(記者唐學仁)3月22日,本報A13版就一個28歲的蘭州女子林鵑(化名)苦追偶像劉德華12年,以致家人為其傾家蕩產的事件做了詳盡報道后,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有許多讀者愿意幫助林鵑實現(xiàn)夢想。同時,經過本報聯(lián)系,全國各大媒體也表示愿全力幫助林鵑完成心愿。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CCTV12)記者將于23日抵達蘭州,對林鵑及其家人的經歷予以關注。
為圓女兒心愿父親做出賣腎決定 “如果實在湊不到女兒去香港的錢,我就去賣腎。”林鵑的父親在無法籌集到女兒去香港的費用后,不得不做出了這樣的決定。3月22日,林鵑的父親又一次向記者傾訴了他的苦衷。他說,因為女兒要于4月18日之前趕到香港去尋找劉德華,否則所辦理的證件就要失效,為了讓林鵑第三次去香港尋找和劉德華見面的機會,他只得四處借錢,但是,已經沒有人愿意再借給他錢了。無奈之下,林鵑的父親做出了賣腎的決定。
許多讀者表示愿幫林鵑實現(xiàn)夢想 3月22日,許多讀者看到本報關于林鵑家人為幫她追星傾家蕩產的報道后,紛紛通過本報客服熱線96555表達了對林鵑的同情和關心。韋先生說,他有劉德華的親筆簽名,想送給林鵑希望能幫助她。趙女士希望能幫助林鵑并開導她。
張女士看了報道后,對林鵑表示同情,她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和全國心理咨詢師證,她表示愿意免費為林鵑做心理輔導,希望能幫助林鵑走出追星的陰影。
竇先生是一名經紀人,主要工作是承辦演唱會及其他活動,見劉德華的機會相對大一些,他也愿意幫助林鵑實現(xiàn)夢想。還有秦女士表示,如果林鵑同意,她愿意在下次去香港時,帶林鵑去找劉德華。
全國各大媒體將聯(lián)合發(fā)出“請愿書” 報道刊發(fā)的當天上午,經過本報記者的聯(lián)系,《南方都市報》、《北京青年報》以及中央電視臺在對林鵑追星的經歷表示同情的同時,也愿意全力幫助林鵑完成心愿。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記者將于23日抵達蘭州,對林鵑及其家人的經歷予以關注。與此同時,全國很多媒體記者也表示,為了能讓林鵑完成與劉德華見面的心愿,他們愿意與本報聯(lián)合向劉德華本人發(fā)出“請愿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