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積區干部工作“八項制度”已經區委研究通過,于近日下發實施。這八項制度是《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平時考核的實施意見》等“三個實施意見”和與之相配套的《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科級領導干部實施細則(試行)》、《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差額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實施細則(試行)》、《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試行)》等“五項實施細則”。
“八項制度”分別就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管理責任、干部的調配、編制、工資、檔案等基礎管理,對干部選拔任用中的調整動議、資格條件、提名推薦、組織考察、醞釀溝通、討論決定、監督管理和對全區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平時考核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就認定不稱職不勝任現職的情形、處理方式和認定方式,對干部提名主體、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結果運用、紀律監督,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對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干部基本信息、選拔任用程序運行、選拔任用過程中的重要情況記錄和干部工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公開范圍、公開方式等分別進行了明確規定。
“八項制度”的出臺,是麥積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規范全區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干部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水平和干部管理效能的具體舉措。“八項制度”的出臺,是經過近一年的醞釀和修改,在廣泛征求全區各級領導干部及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區委常委會研究并通過下發的,對進一步加強全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動科學發展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范選人用人行為;優化班子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