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全面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1月11日11時,秦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蓮花中隊在蓮花街道執勤時,查處1起非法安裝警報器交通違法行為。
經查,駕駛員王某某駕駛號牌為新AXM945小型轎車,車內設置了系統警報裝置,在路面行駛中長時間開啟警報器,嚴重地擾亂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查緝后,執勤民警立即對警報裝置進行拆解,對違法車輛予以暫扣,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違法駕駛人實施罰款1000元的處罰。
秦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未經公安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車輛都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報警器、標識燈具,違者將受到法律嚴懲。
(天水在線編輯:馬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