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命名山東東營等25個地區(單位)“中國溫泉之鄉(城)”、“溫泉(地熱)開發利用示范單位”、“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示范單位”的通知》(國土資函〔2012〕905號),清水縣被國土資源部正式命名為“中國溫泉之鄉”,這是我省首個被評為“中國溫泉之鄉”的地區。
地熱資源作為清潔、環保、可再生的新型能源,是國家倡導和鼓勵開發的能源之一。清水縣地熱資源豐富,溫泉水為渭河谷地斷裂層上的高熱礦泉水,水溫達53.5℃,24小時涌水量576噸,是中國十三大名泉之一。經鑒定,水中含有放射性元素氡、礦物質及鋰、鍺、硅、硼、鍶等多種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其中被譽為“生命之花”的鋅含量居全國第一,具有很高的醫療價值。

近年來,該縣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原則,把溫泉作為發展旅游業的龍頭來抓,制定了《清水溫泉生態旅游景區規劃》和一系列開發優惠政策,通過招商引資,累計投資1.66億元,建成了溫泉森林公園和清水溫泉度假村、湯浴溫泉、玉泉訓練基地3家旅游接待中心,初步形成了集沐浴療養、休閑度假、避暑觀光、體育健身、公務會議為一體的溫泉生態旅游景區,年接待游客達38.2萬人次,實現旅游產值5755.8萬元。
這次“中國溫泉之鄉”花落清水,必將大大提升清水溫泉產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做大做強溫泉產業提供良好的機遇,為旅游產業的騰飛插上“金翅膀”,同時,也實現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服務領域的新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