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的歷史起點,清水縣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縱深推進“雙聯”行動,積極響應中央即將開展的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千名科級干部聯村聯戶“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號召全縣各級領導干部“宣講政策法規、轉變工作作風、夯實基層組織、促進和諧穩定、助推雙聯行動、推進富民產業、共建美麗鄉村、落實惠民政策”八項具體任務,進村入戶轉作風,為民務實辦實事,凝心聚力促發展,干群同心努力實現全縣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村群眾的致富夢、發展夢和小康夢。清水縣各新聞媒體同步開設【千名科級干部下基層】專題,通過政策解讀、人物訪談、走進活動一線、基層日記等多種形式,持續跟進,挖掘典型,圖文并茂地宣傳展示活動開展情況,為加快農村脫貧致富、推進全面小康建設營造濃厚的宣傳輿論氛圍。
清水“五必須、五嚴禁”確保千名科級干部
聯村聯戶“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扎實有效開展

近日,清水縣委、縣政府為進一步宣講十八大精神、切實轉變干部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推進“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深入開展、取得實效,動員和號召全縣科級以上干部和副科級后備干部深入全縣各個村組,帶著感情、帶著任務、帶著責任走村入戶,重點開展“宣講黨的政策、轉變工作作風、夯實基層基礎、促進和諧穩定、助推“雙聯”行動、推進富民產業、共建美麗鄉村、落實惠民政策八項重點任務。縣委、縣政府制定“五必須、五嚴禁”紀律要求,確保整個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一是必須統籌兼顧,嚴禁無故脫崗溜號。各鄉鎮、各單位領導要科學謀劃、統籌安排,按階段按任務分期分批安排下基層工作隊員,不得一哄而下,更不得以各種理由阻止下基層活動;下基層干部要嚴格按照組織安排,及時深入到幫抓村組,全身心投入到八項工作任務之中,不得無故請假,不得借故減少蹲點時間。對安排不到位影響正常工作的,單位主要領導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對借故不到位的或不堅守工作時間的,相關責任人按失職瀆職處理。
二是必須輕車簡從,嚴禁增加基層負擔。下基層干部要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縣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輕車簡從,厲行節儉。嚴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請,嚴禁大吃大喝,嚴禁工作日酗酒。下基層干部在在鄉鎮機關食堂就餐的,一律按標準向鄉政府繳納伙食費,在農戶家中食宿的,每人每天必須繳納10元伙食費。對違反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增加基層群眾負擔的,除按照標準加倍補繳各種費用外,相關責任人要做出書面檢查,全縣進行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立案查處。
三是必須求真務實,嚴禁圖形式走過場。下基層干部必須緊緊圍繞八項工作重點,認真調查相關內容,詳細填寫各類表冊。走村入戶過程中,要及時向群眾公開個人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方便群眾聯系。要熟悉掌握聯系幫扶群眾的家庭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拉近與群眾的距離,真正融入群眾。嚴禁支差應付、弄虛作假。對態度不端正、工作不認真、造假表、說假話的干部,一經發現,除按照瀆職行為嚴肅問責以外,當年不評先選優、不提拔重用。
四是必須廉潔自律,嚴禁參與聚眾賭博。下基層干部必須按照《黨章》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要求,嚴格約束自己,不該說的話堅決不說,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不得收受、索要和低價購買群眾土特產,不得向鄉鎮村組報銷各種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嚴禁參與賭博和各種非法活動,嚴禁向基層單位和群眾提與工作任務無關的要求。對為政不廉、行為失范的黨員干部,一經查實,嚴肅給予黨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是必須親民愛民,嚴禁方法簡單粗暴。下基層干部必須尊重群眾民主權利,尊重群眾首創精神,保護群眾的生產積極性。不得亂表態、亂承諾,糊弄群眾;不得越權代替基層組織,不得損害群眾權益,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做到指導而不命令,引導而不強迫。對作風粗暴、方法簡單,群眾意見大的干部,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并造成一定影響的,立案查處,嚴肅給予黨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