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平安慶陽 推動和諧發展
中共中央候補委員、慶陽市委書記 黃選平
開展平安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保證。近年來,慶陽連續8次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全省社會治安良好地區,兩次被中央綜治委授予“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和“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地市”稱號,被中央綜治委、公安部等11部委授予“全國油氣田及輸油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先進集體”。
第一、實施目標責任管理,加強對建設“平安慶陽”的組織領導。我們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政治要務,把平安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嚴格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維護穩定責任追究制,明確目標任務,將維護穩定工作的成效與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和獎懲任用掛鉤,靠實領導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聚集建設“平安慶陽”的和諧因素。我們始終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作為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聚集建設“平安慶陽”和諧因素的關鍵環節來抓,堅持做到服務群眾零距離,公正調處零過失,化解矛盾零激化,承諾兌現零差距。一是健全制度抓排查,二是加強調解抓辦案,三是集中排查抓調處,四是強化措施抓信訪。
第三、抓基層夯基礎,搭建建設“平安慶陽”的平臺基石。把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作為平安建設的平臺,從政策導向、力量配置、經費保障、技術裝備等各方面向基層傾斜,增強基層實力,激發基層活力,提高基層效率。2005年在全市組織開展了“基層基礎建設突破年”活動,重點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委(辦)建設和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層政法組織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居)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組織配套建設。2006年,以“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突破年”活動為契機,在全市7縣1(區)建成了集跟蹤監控、報警服務、信息查詢、無線尋呼等于一體的高科技、全方位的“三臺合一”指揮中心平臺,形成了靈敏高效、反應迅速、配套完善的社會治安防范體系。
第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守建設“平安慶陽”的前沿陣地。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治安秩序,既是開展平安建設的首要任務,也是開展平安建設的前沿陣地。為此,我們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是把“嚴打”作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二是針對慶陽是長慶油田的主產區、石油是慶陽的主要財源的實際,加強油區綜合治理工作。
第五、落實從優待警政策,調動建設“平安慶陽”的工作熱情。各級政法部門和廣大政法干警是開展平安建設的重要力量。為此,我們一方面堅持不懈地狠抓從嚴治警,一方面下功夫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政策,加大對政法部門工作的支持,提高政法干警的生活和政治待遇,創造工作條件,調動工作熱情。一是加大經費支持。從2005年開始,市、縣(區)公安機關人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落實到位;公安民警和法檢院法警崗位津貼由過去的每天1元提高到2.5元,兌現落實了法官、檢察官津貼;加大投入,大力改善政法部門的工作條件。二是健全機構設置。按照規定配齊配強政法各部門機構、編制和人員。成立了石油礦區治安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警衛局,市、縣(區)都成立了維穩辦,配備專職主任、副主任。三是提高政治待遇。全市縣(區)公安局長、政委全部由副縣級干部擔任,市直公檢法班子副職按正縣級配備,對符合條件的中層干部全部解決了副縣級待遇。
第六、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提供“平安慶陽”的制度保障。把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作為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的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領導責任機制、社會治安形勢分析評估機制、社會治安防控機制、經常性的“嚴打”機制、矛盾糾紛疏導化解機制、群體性突出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等,為創建“平安慶陽”提供了制度保障,鞏固和發展了平安建設成果。(作者系中共中央候補委員、慶陽市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