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 玲
蘭玲原是天水一家國有企業的技術骨干,1990年在國營企業干了十多年的她下崗了,端了十幾年的鐵飯碗突然沒了,她心里頭像石磐一樣沉重,此時與她同在國營廠的丈夫也下崗了,一家四口人生活沒個著落。蘭玲在困惑中流淚了。剛下崗的那二十多天的日子里,她常常是整夜難眠,她對丈夫說:“我要走出去,要用我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去奮斗、絕不能成為家庭的包袱。”她思謀著從擺地攤開始,后來,舅舅給她借了2600元做本錢,在秦州區自由路擺起了地攤。擺地攤是小本生意,效益還算不錯,半年下來,不但還清了舅舅的2600元,而且還有2000余元的積蓄。
那時候,她經常只身一人赴廣州進貨,往返行程要三天兩夜,沒座位時,她就鉆在座位下睡覺,煤灰、汗水和著泥土,沾滿了全身。南方的夏天熱得像蒸籠,當時沒有百元的票面,最大的只有10無,她怕小偷偷去,一裹再裹,縫了又縫,藏在貼身處,到廣州時錢已被汗水濕透了。為了省錢,她出發時就從家里多帶些干饅頭和咸菜,灌上壺涼開水,饑了啃口干饃,渴了喝口涼開水,有時還得撐著病體來回趕路。
想起第一次去廣州進牛仔褲時的情景蘭玲都不禁唏噓。那一次她受騙了,一廣州老板把面料褲子當牛仔褲批發給她,掛著大人號碼,而實際上卻是小孩的尺寸,結果400多條小孩牛仔褲大量積壓賠了本錢。事后蘭玲認真分析了天水服裝市場,決定繼續經營牛仔褲,主動出擊,終于在牛仔褲經營上立住了腳。
蘭玲懂得一名成功的個體經營者,不僅僅要掌握市場行情,揣摩顧客心理,而且得有法律知識,懂得納稅程序與稅法,靠這些知識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掌握市場。有一次去廣州進貨,廣州地方要她上稅,她依照要求繳納了稅金,然后到火車站托運,但火車站又要讓納稅,到了地方營業時又要讓繳稅,來來回回繳納了好多次稅,沒辦法最后只好提高零售價,由于價太高,貨物一時難以賣出去,造成資金周轉困難。這之后,她認真學習了有關經營方面的法規,去廣州進貨時,她帶上稅法,碰到勒索者她依據稅法據理力爭,終于減少了許多雜稅。
蘭玲明白要做一名出色的私營企業家,主要是要講信用、講正氣、講文明、講風格;她在經商中做到了明碼標價,誠信服務,決不坑騙消費者。
1997年經過蘭玲的多方努力,創辦了擁有近百萬資產的天水市第一家個體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同心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蘭玲成了全市有名的私營企業家。在成功的同時她心系困難群眾和下崗職工,在她的公司里有位下崗職工叫馬文域的體弱多病,每年住院要兩三次,每次住院至少要二十多天,蘭玲除給她墊交住院費外,工資照發,使這位下崗職工深受感動。為了活躍個體經營戶的文化娛樂活動,蘭玲積極配合區個協自編自導自演了《個體戶的心聲》、《我們是光榮的個體戶》等節目,奪得全市優秀創作獎、一等獎。
這些年蘭玲為國家上繳利稅40多萬元,為災區群眾捐款1萬多元,為希望工程捐款捐物8000多元,1995年,她被評為全市先進個體戶,1996年被甘肅省樹為“百強個體戶”,連續三次被天水市樹為光彩之星稱號,去年被當選為市人大代表,2003年7月光榮加入黨組織,2004年,又被評為全國“巾幗建功標兵”,蘭玲以勇敢者的姿態迎接了生活的挑戰,命運的纖,她自己拉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