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帖曝浙江瑞安市委書記兩天住三家賓館
網友質疑為何住千多元一晚的酒店。記者調查發現,按照房費報銷規定肯定超標
本報訊 羊城晚報記者洪啟旺報道:有網友本月24日發帖“曝料”:浙江溫州瑞安市委書記在杭州開兩天會,卻開了三家賓館的發票,最高的一家一天房費1000多元。帖子還附了這三張發票的照片為證。此帖立即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大旗網等網站紛紛轉載。
帖子說:“2009年11月26日、27日兩天瑞安市委書記兩天在杭州頻頻開了三個賓館,為何市委書記要‘狡兔三窟’?恐書記自個兒肚里明白。三張發票尤以龍禧大酒店金額最高,1天房費1000多元。但查遍龍禧大酒店都沒這個房價,據該酒店服務人員透露入住其酒店如有其他的消費也可以打在房卡上。該市委書記需要向公眾澄清兩點:一、市委書記是公眾人物需要接受公眾監督,你在杭州兩天內開三個賓館有沒有干見不得人的事?二、如此高檔的房費你消費了些什么項目也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另外慷國家之慨有侵占貪污之嫌。”
隨后所附的三張杭州旅店業專用發票的照片和文字說明顯示,第一張為2009年11月26日省委黨校所開,金額660元;第二張為同一天浙江贊成賓館所開,金額380元;第三張為次日浙江省龍禧大酒店所開,金額為1176元。三張發票均蓋有公章,抬頭均寫著“蔣珍明”的名字,第二、三張還特別注明是“房費”。
網友:這錢要百姓埋單嗎?
不少網友跟帖說:“為什么要兩天開3次房?有潔癖?還是其他的?———我估計凡是中國人都會有相同的遐想。”有網友質疑,為什么要住1000多元房費的酒店,住其它酒店就不行嗎?這錢如果是政府埋單,就等于老百姓埋單。
另有網友的解讀是:“多簡單,地方干部肯定住省委黨校,和朋友吃了兩頓飯而已,不過餐飲不能報銷,所以開了個房費。”
也有一些網友對事件本身起疑:發票是要用來報銷的,付款賬戶不應該寫個人的名字。
不過,多數網友認為公眾有權知道真相。
網上搜索可知,2009年11月23日至26日,浙江省市縣委書記專題培訓班在省委黨校召開。蔣珍明2008年10月起任瑞安市委書記。由此可以推斷,當時,蔣珍明確實在杭州。
房費報銷有嚴格規定
記者搜索發現,為嚴控差旅費支出,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嚴格規定。2007年起中央國家機關出差人員,按副部長級人員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級人員每人每天300元,處級以下每人每天150元標準報銷。溫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正副縣級(實職)住宿費按每人每天230元的標準憑據報銷。《關于瑞安市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控制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則規定出差到省會城市,每人每天200元標準內按實報銷,伙食補助一天不超過40元;確因工作需要并單獨一人出差,住宿費在規定限額標準上浮50﹪內報銷;出差人員住宿由接待單位免費安排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瑞安作為一個縣級市,其市委書記是縣處級干部,1000多元的房費如果拿去報銷,肯定超標了。
羊城晚報記者昨天以一般消費者身份打電話到龍禧大酒店詢問得知,該酒店是準四星級,一般對外打四五折,折后價是標間住一晚440元,單間576元,帶小客廳的“王子套”670元,行政套房798元。如果蔣珍明真的入住了該酒店,這1176元的房費就不知是如何開出的了。
市委辦公室稱“聽不懂”
羊城晚報記者昨天下午3時許致電瑞安市委宣傳部宣傳科,一位接電話的女工作人員稱科長開會了,此事要科長才能回答。記者留下電話要求其讓科長會后回復,但至截稿時為止未收到任何回復。
瑞安市委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則稱市委書記去杭州參加浙江省“兩會”了,當記者要求提供市委書記秘書的電話以便向書記聯系核實時,被對方以“聽不懂你說的那些事情”為由拒絕。
溫州市委宣傳部一位自稱姓吳的工作人員了解帖子內容后說要立即請示領導,過一個小時記者再打回去時他說“此事反響不大”,具體情況他沒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