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10日14時30分,七里墩派出所民警根據公安部要求和秦州公安分局黨委部署,在分局李世和政委的帶領下,對秦州區玉泉鎮李家村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一戶居民家中生產年羔。民警要求負責人王必松出示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時,王必松提供不出相關手續,也提供不出進貨單。現場檢查時,發現工作人員未穿工作服,衛生環境比較差,對生產土豆丸子的油鍋檢查時,王必松稱用的是色拉油,民警初步檢查發現油鍋中并不是用的色拉油,還從油鍋中發現辣椒等物質。李世和政委現場責令其停業,查封了這家黑作坊,根據相關規定,對負責人王必松進行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