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后重建】
秦州區農村居民受災房屋災后恢復重建方案解讀之二

(秦州區外宣辦)秦州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統籌兼顧,統一部署,發動群眾,把保障民生放在優先位置,通過生產自救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達到“三通”(即道路通達、通訊暢通、電力線路通)、“六有”(即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安全水飲用,病有所醫、學有所教)、“一提高”(生產水平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的標準,使受災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恢復改善提高。
按照《天水市秦州區暴洪地震災害農村居民受災房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提出的“科學選址規劃、嚴格政策界限、分步統籌推進、村民自建為主、政府補貼配套”基本原則,秦州區村民住房重建將采取:原址分戶自建、自行選址分戶自建、統一規劃分戶自建、整村易地搬遷分戶自建、其他方式自建(比如購置廉租房、商品房等)五種重建方式進行。
重建范圍包括,因暴洪地震災害導致的倒塌房屋、形成的危房和一班受損的房屋,因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需搬遷重建的房屋。在界定時,特別明確了暴洪地震災害受災房屋認定時段為今年6月20日至年7月30日,此時段以外出現的受損房屋不納入暴洪地震災害村民房屋災后重建范圍;暴洪地震災害受災房屋認定范圍僅限于農村居民居住房屋,其他長期未居住的房屋、廚房、廁所、牲畜棚、等附屬房屋不納入認定范圍。
方案規定,因災導致房屋兩面以上墻壁或大面積屋頂坍塌,房屋結構崩潰、損毀的,認定為倒塌房屋;因災導致房屋承重構件損毀,承重結構出現明顯裂縫,已不能居住,需拆除重建的認定為嚴重受損(危房);達不到以上標準的受損房屋,經維修可以居住的,認定為一般受損。因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需整村搬遷的房屋必須由國土部門出具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確認。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將對受災房屋按照受災前戶口進行登記建檔,戶口以2013年7月30日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