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區融媒體中心7月23日訊 7月22日上午,秦州區人民法院組織干警40余人,對一起因房屋拆遷遺留問題引起的排除妨害糾紛案進行集中強制執行,有效保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司法權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006年天水某公司與天水某廠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書》,約定由天水某公司對天水某廠位于藉河兩岸的部分房屋實施拆遷。雙方達成協議,天水某公司履行了補償義務,天水某廠也依約移交了拆遷房屋及土地。在拆遷過程中,天水某廠因對居住在拆遷土地的王某某未予安置或清退,致使天水某公司對拆遷范圍內的土地無法開發利用。2015年10月天水某公司遂將王某某訴至法院,請求排除妨害。法院審理后,判決王某某搬出被拆遷場房屋及場地,由天水某公司給付王某某搬遷費用5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義務。天水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秦州區法院在受理后,遂向王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但王某某逾期一直未履行,后又發出執行公告,責令王某某限期搬出被拆遷房屋和場地,但王某某拒不騰退。秦州區法院遂決定集中進行強制執行,并制定詳細執行預案,確保集中執行活動開展順利。
下一步,秦州區法院將進一步鞏固深化“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繼續堅持集中執行常態化,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積極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全力維護法院生效判決的權威和公信。(編輯 靳艷艷)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