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關于開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放專項整治工作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交通環境,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的停車亂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區、郊區交通警察大隊即日起將在城區范圍內開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放專項整治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內停放車輛。機動車、非機動車必須在統一施劃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停放,做到進點停放、有序停放、同向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
二、嚴禁占用盲道、城市公共區域或在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點以外區域隨意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輛,影響街區正常交通秩序。
三、嚴禁在民主路、建設路、大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南北路等城市主干道停放機動車、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
四、嚴禁機關、醫院、學校、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職工及辦事人員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在門前人行道或公共區域隨意停放,應停放到本單位院內或相應的停放點。
五、沿街單位、門店要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保證門前道路暢通、秩序井然,對在責任區內違法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勸阻,并引導進點停放、規范停放。
六、在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和其他公共區域長期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的車主請自覺挪走車輛、騰讓車位。對未及時挪移的車輛,相關部門將按照無主車輛依法予以暫扣、拖離。
七、城區內單位、企業、個人擅自占用門前公共資源,設置、圈占停車泊位的,請相關行為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兩日內自行拆除設置的地樁、地鎖、鐵鏈、收費道閘,逾期未拆除的,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予以拆除。
八、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或停放的車輛,一律依法暫扣,請廣大車主盡快到轄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入戶手續。
九、從即日起,對違反以上規定,違法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輛的行為人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對違法停放的車輛依法進行暫扣、拖離。
十、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做到文明駕駛、規范停車,共同創造有序、暢通、文明的城市交通環境。
十一、在整治過程中,對阻撓、妨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天水市秦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二0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