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菜起爭執 孕婦流產
雙方各執一詞 派出所調解超市賠償6000元
陪父買菜起風波
6月20日,喜女士給記者反映說,6月14日下午4時許,懷有兩個多月身孕的她陪著年近七旬的父親到天水一家超市購物。 在買茄子時,因她把一個茄子的把摘掉了,結果超市的工作人員和她發生了爭吵,在爭執中,她父親臉上被超市工作人員打了一巴掌,她自己則被工作人員踢倒在地。
腹痛入院終流產
據了解,6月14日下午5時許,在秦州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有關人員的協調下,喜某住進天水市中醫院。15日下午4時至8時許,喜某再次腹痛異常,經注射止痛藥后有所緩解。16日凌晨4時許,喜某腹痛加劇,7時許開始大出血,致使喜某流產。
采訪當天,記者見到超市一位姓曹的部門負責人,他說,派出所已經對此事作了調解,事情已經過去了。按照公司規定,沒有總公司的許可,他們不能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同時,這位負責人還說,如果對方對派出所的調解不滿,那雙方可以在法庭上見。
警方調解賠6000元
中城派出所王所長就此事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經過調查,雙方對事件發生的過程各執一詞。超市工作人員幾乎眾口一詞,都稱當時工作人員沒有踢喜某腹部,而是喜某上前打對方時被對方推了一把,才不慎倒地。因此,在沒有第三者出面作證的情況下,這種事很難說得清。但能肯定的是,喜某的流產與雙方摩擦事件的發生有因果關系。鑒于此,在派出所有關人員的調解下,喜某的丈夫與超市簽了份協議,協議中對方給喜某賠償6000元。王所長說,如果喜某對此協議不滿,可到派出所來,他們可以對此事件進行重新調查,同時,給喜某的傷情做一個鑒定,最后根據鑒定結果再做處理。另外,她還可到法院進行起訴。
本報記者 王蘭芳
《蘭州晨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