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日報訊(記者張春昌實習生辛磊)12月8日,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39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映芳主持第一、二次全體會議。
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杜明富、白志家、盧雙雙、韓一兵、蘇守真,秘書長劉超及委員共23人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任伯年,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以及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在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擬決定任命的市政府秘書長、市民政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人選、擬任命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人選的供職發言。并在第一次全體會議后進行了分組審議。
在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首先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任命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吉秦生辭去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決定。隨后又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和決定任免的部分市政府組成人員。會議結束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春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通過)
任命:
袁治云為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吉秦生辭去
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通過)
天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于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決定:
接受吉秦生辭去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袁治云代理
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通過)
天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于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決定:
袁治云代理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
天水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06年12月8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安永為天水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郭明興為天水市民政局局長;
薄海明為天水市水利局局長;
決定免去:
郭明興的天水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職務;
馬萬有的天水市民政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