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勤學)8月28日至29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情況的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任伯年、申積來分別主持第一、二次全體會議。
會議首先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章節。
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情況的報告、關于全市新農村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全市及麥積山景區礦產資源管理情況的報告,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農業工委關于麥積、甘谷、武山三縣區新農村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城建環保工委關于麥積山景區礦產資源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
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韓一兵關于代表變動和補選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審議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審議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麥積山景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審議意見、關于加強麥積山景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公告;會議還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命名單。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超、馬銳、黃郁、朱政英,秘書長宋博華及委員共29人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柴金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袁治云、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建民,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省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各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秦州、麥積區政府負責人以及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