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警用車輛和“甘O”專段號牌車輛的管理,解決當前警務車輛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維護公安、政法機關的良好形象,根據甘肅省公安廳關于開展警車和“甘0”專段號牌車輛專項治理工作有關通知精神,4月21日,天水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和交警支隊特情大隊、紀檢督察科、車管所聯合對我市的警用車輛和“甘0”專段號牌串掛、外借、套牌、使用假牌等現象進行了檢查。

當天,出動警力6人次,在秦麥高速出口對過往的“公、檢、法、司、消防、邊防”警用車輛進行了路檢,共檢查警車和專段號牌車輛10余輛,在路檢路查中發現,部分民警不著警服,不帶駕駛證、警官證駕駛警車和無牌照警用車輛,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檢查組一行根據相關規定當場對違規行為作出了口頭警告,并扣留無牌照“司法宣傳”車輛一臺。

據了解,此次警務車輛治理的重點是:(一)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警車和“甘0”號牌車輛牌證的;(二)串掛、套掛、挪用警車和“甘0”車輛號牌的;(三)以政法機關名義為其他部門的車輛申領警車或“甘0”車輛牌證的;(四)警車不按規定涂裝外觀制式和安裝警燈警報器的;(五)違規噴涂警車外觀標識、不懸掛警車號牌或非制式警車懸掛警車號牌、安裝警燈警報器等違規問題的;(六)警務車輛不按規定參加定期檢驗的;(七)警務車輛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注銷登記的;(八)警車所有權轉移后不辦理轉移登記、不交回警車牌證和消除警車外觀標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