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之名”建立“三項機制”
——天水市檢察機關全力推進社會支持體系建設
近年來,天水市檢察機關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牢固樹立“特殊、優(yōu)先、平等、雙向”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理念,在全面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犯罪指控、犯罪預防、法律監(jiān)督等工作職責的同時,因地制宜、建立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基地,因人施教、健全規(guī)范專業(yè)化幫教模式,多方聯(lián)動、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務中心,“三項機制”并舉,積極推動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助力解決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難題。截至目前,共成功幫教涉罪未成年人77人,其中有16人考入大學,42人已就業(yè)。
因地制宜 建立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基地
截至目前,天水檢察機關已在學校、企業(yè)建成未成年人觀護教育基地6個,社會觀護點3個,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學習知識或技能的機會,有效解決了無監(jiān)護條件及“三無”涉罪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和跟蹤幫教問題,并探索將已涉案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送入基地接受教育,開展臨界預防,為他們順利回歸社會奠定基礎。同時,秦安縣、武山縣人民檢察院還聘用教師、公職人員、愛心人士等成立了2個縣級合適成年人庫,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強對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蹤幫教提供支撐。
【案例】曾經(jīng)的“月光族” 如今的“頂梁柱”
某日,小明與小張等朋友在啤酒攤喝酒,期間小張與鄰桌李四發(fā)生爭執(zhí),兩桌年輕人為給自己朋友要說法相互廝打在了一起。2018年5月,清水縣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案發(fā)時小明未滿18周歲,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具有自首情節(jié),也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同時具有有效的監(jiān)護條件,遂依法對小明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辦案檢察官張宇和未檢干警周文娟通過對小明的家庭情況、成長環(huán)境、社會交往等方面進行社會調(diào)查,考慮到小明父親長期與小明缺乏交流,小明對父親的管教比較排斥,更談不上對小明的幫教,長此以往,小明有可能再次違法犯罪。在征得小明及其父親同意后,將小明送入了檢察機關在某企業(yè)建立的未成年人觀護教育基地進行幫教。幫教期間,小明每個月主動到檢察機關報告自己的工作、生活及思想動態(tài)。通過6個月考驗期的幫教,清水縣人民檢察院最終對小明做出了不起訴決定,小明也從案發(fā)時的頹廢狀態(tài)中走了出來,變成了一個陽光開朗、積極樂觀的少年,還主動將自己的勞動所得交予父親一起還房貸,告別了原來的“月光族”,成為了家里的小“頂梁柱”。
因人施教 健全規(guī)范專業(yè)化幫教模式
天水市檢察機關探索建立了“1+1+X”的跟蹤幫教考察模式,即通過“案件承辦人+監(jiān)護人+企業(yè)、學校、村委會、老師、律師等多方力量”聯(lián)合進行幫教。通過簽定幫教協(xié)議,建立幫教檔案,對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回訪、隨時抽查,實現(xiàn)全方位跟蹤幫教,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tài),防止其脫管或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確保幫教考察制度在實踐中得到有效落實。同時,針對取保候?qū)彽纳孀镂闯赡耆诉制定了“123”跟蹤監(jiān)管措施,即一周一抽查,兩周一約談,三周一回訪,確保涉罪未成年人在取保候?qū)徠陂g“進門有人問、出門有人管”。
【案例】浪子回頭 圓夢大學
小北是一名職校學生,一次與幾個朋友在飯桌上說起被害人小南之前在理發(fā)店門口沒有搭理他們的事而心生不滿,小北朋友便將小南邀來一起喝酒。凌晨1點,小南要回學校,小北等人借著酒勁追上小南對其拳打腳踢,小北朋友還持刀將小南捅傷。經(jīng)鑒定,小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武山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后,案件承辦人楊乃紅對小北進行了社會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小北平時在校表現(xiàn)良好,無不良嗜好,只因哥們義氣走上了犯罪道路,且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同時,楊乃紅還了解到小北正在準備中專升大專的考試,此事對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壓力,考慮到一旦提起公訴將會對他的前途產(chǎn)生很大影響。在征得小南同意后,武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小北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確定由案件承辦人、監(jiān)護人、小北的班主任等組成考察幫教小組,對小北進行考察幫教。為給小北提供一個良好的復習環(huán)境,楊乃紅將其安排到了未成年人社會觀護基地,既保證了小北的正常學習,又便于對小北開展幫教工作。最終,小北順利考上了大專,圓了自己多年的大學夢。
多方聯(lián)動 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完善社會支持體系建設。2019年5月,天水市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共青團天水市委員會積極籌備,多方協(xié)調(diào),經(jīng)對多家社會工作服務組織進行考察,確定在天水市和雨東矛盾化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建立天水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務中心,主要是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護救助未成年人,對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群體未成年人進行幫教維權、幫扶救助等方面工作,實現(xiàn)專業(yè)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支持體系。截至目前,該服務中心已配備專業(yè)社工8人,志愿者50人,心理咨詢師1人,專門心理咨詢室1間。
該服務中心的建立是貫徹落實高檢院、共青團中央《關于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合作框架協(xié)議》的重要舉措。天水市檢察機關將在辦案過程中,通過委托或服務申請等形式向服務中心提出工作需求。服務中心接受委托或申請后,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或轉(zhuǎn)介至有關社工機構、社會組織實施,并負責開展跟蹤督導和質(zhì)量評估。通過委托專業(yè)司法社工隊伍,協(xié)助開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測評、心理疏導、監(jiān)督考察、
跟蹤幫教等工作,力求推進多方聯(lián)動、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犯罪預防、跟蹤幫教等社會化體系建設,形成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保護的合力,努力幫助誤入歧途的孩子順利回歸家庭,融入社會,健康成長。
(天水在線編輯: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