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市管社會組織管理服務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民政部、省民政廳通知精神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結合我市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推行網上辦理。自2020年2月2日起,市管社會組織可登陸天水市政府網(www.tianshui.gov.cn)點擊政務服務辦理相關事宜,或直接登陸政務服務網天水子站(www.zwfw.tianshui.gov.cn),點擊“部門事項—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局事項列表中選擇或搜索需要辦理的事項,并按照所辦事項的辦事指南指引,準備申請材料,點擊“在線辦理”,上傳所辦理事項的材料電子版清晰照片,完成事項網上辦理。所有社會組織管理事項均采取線上預審、審批、郵寄送達的方式進行辦理。郵寄材料時,務必在材料中留下聯系人姓名、手機號和通訊地址,并在信封明顯處注明辦理事項。相關證書、材料等采取郵寄方式寄送至各社會組織。
二、停止公共聚集活動。除在做好防護措施下,開展急需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捐贈、志愿服務等社會活動外,各社會組織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停止舉辦各類現場會議以及探訪、慰問、培訓、論壇、展覽、對外交流等人員聚集性活動,停止舉辦赴外地集體活動。工作事務可通過電話、微信、在線平臺等方式傳達和研究,保證工作正常運行。除必須返回外,建議在外地的異地商會返甘人員、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會員單位人員暫緩返回天水。凡自省外返甘人員,自到達天水之日起,要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或小區物業以及社會組織電話登記備案,并自覺嚴格實施自返甘之日起不少于14日的隔離醫學觀察。
三、依法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倡導各類社會組織按照防疫工作總體部署,結合自身特長,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做到幫忙不添亂。鼓勵衛生、防疫、醫療器械、醫藥產業、健康服務等相關領域社會組織動員引導會員單位和關聯企業加急生產緊缺防控醫藥產品和設備。鼓勵各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加強組織調運,維護疫情期間市場秩序,堅決抵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行為。鼓勵科技類、專業性、學術性社會組織加強科學知識普及和心理疏導,發揮專業優勢,引導社會公眾相信科學,不信謠、不傳謠。鼓勵社區社會組織積極配合社區“兩委”,做好人員排查、宣傳教育和疫情阻擊等工作。異地商會要認真做好會員跨區域流動協調管理工作。鼓勵慈善組織按照《民政部關于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號),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疫情防控需要開展募捐,當前重點募集N95口罩(含kn95)、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連體防護服、防霧護目鏡/防護面罩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暫不募集和轉送其他無關物資。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應當將募捐方案報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依法依規開展募捐。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依法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四、靈活實施日常管理。各社會組織因在疫情期間無法召開會議、不能按時換屆,導致法人登記證書過期的,可以申請延續登記證書有效期,有效期自申請之日起延續6個月,相關申請材料、證書換發均采取郵寄方式送達。其他因疫情防控可能受到影響的業務,本著實事求是、適度從寬的原則處理。
五、從嚴加強執法監督。對于在疫情發生期間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訛傳訛,散布虛假信息,甚至頂風違紀違法的社會組織,管理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執法監督和處置處力度,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查辦。對于涉嫌以防控疫情為名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將及時曝光警示。
天水市民政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