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協作機制 凝聚巡察合力
天水市委巡察辦、市審計局聯合制定出臺
《關于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審計機關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巡察與審計工作的協作配合,發揮監督合力,提升監督實效,天水市委巡察辦、市審計局根據中央、省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經過探索實踐,聯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審計機關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辦法》。該辦法通過建立健全四項機制,規范和加強巡察與審計之間的協作配合,幫助巡察組更精準、更全面地發現問題,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通報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在每輪巡察對象確定前,通過審計局提供的相關審計情況,確定巡察順序,針對性的開展巡察工作,并通過召開巡審聯席會議,加強相關工作的日常溝通,實現信息共享共用,減少重復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效率。
協作機制,實現無縫對接。通過建立協作機制,在巡察或審計過程中,相互提供所需相關資料,以及移送對方開展工作提供了便利,確保工作及時銜接,提升監督成效。
共享機制,實現資源整合。巡察和審計工作結束后,根據各自工作重點進行成果共享,對工作中發現的系統性、區域性、基礎性、傾向性、政策性等共性問題,共同進行研判分析,提升工作質量,促進整改落實,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
選派機制,實現干部培養。在巡察和審計中,通過人員的相互選派,在進一步保障工作開展的同時,對干部進行培養和鍛煉,也為干部評先選優和提拔任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協作機制實施辦法》的出臺,暢通了市委巡察辦和市審計局協調溝通的渠道,推動了資源整合,凝聚了巡察合力,為促進巡察辦與其他相關部門之間加強協作配合開了個好頭!笔形膊燹k相關負責人這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