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紀委監委持續推進案件審理工作
今年以來,甘谷縣紀委監委不斷規范案件審理程序,認真履行審核把關和監督制約職責,嚴格落實鄉案縣審制度,切實提高案件審理質量。
甘谷縣紀委監委認真開展案件評查工作,根據案件審理“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對2019年1月以來立案并已辦結的72件自辦案件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完善案卷材料;對鄉鎮紀委報送的44件案件進行“回頭看”,全部按程序嚴格把關,審核反饋,不斷提升鄉鎮紀委辦案質量;對36件扶貧領域“微腐敗”案件集中審理,給予處分39人,嚴肅處理公安交警部門查處移送的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給予黨紀處分16人、政務處分3人。同時,甘谷縣紀委監委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對全縣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回訪2019年以來受處分人員27人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切實做好處分決定宣布執行,發揮案件查辦的震懾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