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國家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禁止生產和銷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多種一次性塑料產品。
為有效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強化塑料制品生產經營監管,天水市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采取五項措施積極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強化源頭治理,開展生產銷售企業調查摸底。為確保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及時開展,切實做到有效監管、精準監管,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對轄區所有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建立健全監管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確保無遺漏、全覆蓋,為后續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嚴格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企業(含商店、商鋪)監督檢查。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等方式,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三是注重協同監管,抓好特定領域禁限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集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及餐飲行業“禁塑”“限塑”工作,推動集貿市場建立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度,引導督促餐飲行業做好產品替代并按國家規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關塑料制品。
四是實施信用監管,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與制成品的生產、銷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實施塑料制品企業法人守信承諾和失信懲戒,將企業違規生產、銷售等行為列入失信記錄,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開創社會共治新局面。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質量安全知識宣講活動,大力宣傳禁限塑料制品相關政策規定、投放公益廣告、宣傳片等,進一步增加公眾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同時暢通12315投訴舉報電話,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天水在線編輯: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