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慶長假期間(2021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受理投訴舉報133件,其中投訴115件、舉報18件;電梯應急平臺處置電梯困人7起,其中機電故障3起,其它4起。
從投訴舉報問題來看,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
1.食品、餐飲及住宿方面
共計48件,占比36.09%。食品包裝標識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廣告宣傳語涉及違法違規用語;餐中有異物,就餐環境衛生不干凈整潔,從業人員衛生意識不強;房間衛生不干凈整潔,出現爭議糾紛能溝通難等。
2.文化、娛樂及體育方面
共計8件,占比6.02%。虛假宣傳誤導消費,不認真閱讀網絡定票須知盲目定票、受天氣影響景區關門退費不及時,娛樂場所和健身房經營者不能正常提供服務,消費者多次協商無果等。
3.停車收費方面
共計7件,占比5.26%。未設立價格公示牌、收費不出具發票,涉嫌亂收費或收費不合理;服務態度不好,車輛剮蹭后協商溝通難。
4.交通工具方面
共計7件,占比5.26%。商家在三包期內不按約定履行承諾,拒絕提供三包服務;不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車輛或提供車型;購車時對責任條款研判不仔細或合同條款過于簡單,導致出現質量問題時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房屋裝修方面
共計6件,占比4.51%。不履行合同約定,拖延工期,以次充好,出現爭議糾紛溝通協商難,權益維護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