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輸入和輸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途徑,根據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決定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除運輸生產生活、防疫物資等必需品的貨運車輛外,對從省內蘭州、嘉峪關、酒泉、張掖和內蒙古阿拉善盟、寧夏銀川及吳忠、陜西西安等重點地區來天水的車輛,一律不準駛入、予以勸返。
二、運輸生產生活、防疫物資等必需品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及乘員,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綠色健康碼和防疫行程卡,請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人員的查驗工作。
三、對其他地區來天水的車輛駕駛人及乘員,須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綠色健康碼和防疫行程卡,查驗符合要求的方可進入天水轄區。
四、對離開天水的車輛駕駛人及乘員,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人員的掃碼查驗工作。
五、對于不聽勸阻、拒不服從管控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10月23日零時起施行。解除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的時間視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