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加強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依法查處了一批哄抬價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違法案件,切實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現公開曝光第二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1、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秦州區解放路普合堂藥店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未標明價格,其行為構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秦州區山水新城怡樂園“優尚鮮”副食蔬菜店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部分蔬菜未標明價格進行銷售,其行為構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天水市秦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3、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武山縣艾佳寶貝孕嬰館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嬰幼兒商品未明碼標價,其行為構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武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4、根據群眾舉報,天水市麥積區道北添福生活綜合超市高價銷售部分蔬菜。經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事實。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575元,擬處罰款2875元的行政處罰。
5、根據群眾舉報,麥積區橋南農夫田園果蔬超市高價銷售部分蔬菜。經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當事人銷售的個別菜價漲幅較大,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210元,擬處罰款1158.3元的行政處罰。
6、根據網絡價格監測,天水秦之味特產店11月4日將網店原售價19.9元(每份3袋包郵)的天水呱呱虛假標價為39.9元,實際以優惠打折的名義仍以19.9元銷售。經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核查,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構成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79.6元,擬處罰款398元的行政處罰。
(天水在線編輯: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