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靠實零售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規范管理零售藥店“四類藥”銷售行為,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7月15日以來,根據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了零售藥店督導檢查和巡查檢查工作。

督導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全面督促零售藥店認真學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嚴格落實疫情期間零售藥店從業人員核酸檢測要求,中高風險區零售藥店從業人員每日核酸檢測,其他低風險區零售藥店從業人員每周兩次核酸檢測。每日監測并記錄零售藥店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上崗人員著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手套,經營場所每日全面清潔消毒不少于三次,定時消毒公共用品和設施。對購藥人員嚴格落實“一掃三查”(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查驗行程碼、查驗體溫),查看有無異常。對有中高風險區域的縣區藥店查驗購藥人員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無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予售藥。發現發熱、咳嗽等體征異常顧客,紅、黃碼等健康碼異常顧客,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顧客,詢問并登記個人身份證信息、體溫等相關癥狀和聯系電話,并將異常信息報告所在地社區(街道、村)管理。

督導落實“四類藥”實名登記和監測預警工作
督促零售藥店全面梳理本店“四類藥”銷售品種,實行“一店一清單”管理,“四類藥”銷售登記信息和數據應及時上傳,如遇系統不穩定無法正常運行時,要做好“四類藥”銷售紙質登記和后續的系統補錄工作。同時,督促零售藥店建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紙質實名登記臺賬并落實銷售實名登記。疫情期間,督導零售藥店每日將“四類藥”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銷售實名登記信息推送轄區社區(街道、村),對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嚴格執行“四類藥”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實名登記,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的企業,依法果斷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和消除安全隱患。

加大督查檢查力度
自7月15日起,天水市市場監管局組成4個督導組,分別由局領導帶隊,對全市兩區五縣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按照“四不兩直”要求開展督查。通過明察暗訪、現場反饋、問題通報等方式,市局督查組對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以及檢查發現相關問題的零售藥店責令相關縣區局進行停業整頓。自7月11日以來,全市累計出動執法檢查2449人次,檢查零售藥店1217戶次,責令整改8家,其中停業整頓4家、公開曝光2家。通過督導和檢查巡查,迅速提升了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意識,有力規范了零售藥店疫情防各項措施落細落實。
(新聞來源:天水市市場監管局 轉載:李俊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