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山縣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嚴格救災物資資金管理,提高救災款物發放的公開透明度,確保了救災物資和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一是強化救災物資儲備。采取以購代儲、以息代補的辦法,加強對方便食品、藥品、糧油和成品油等救災物資的儲備。目前,共儲備消毒、急救、防疫、殺蟲等醫藥品35個品種360多件;儲備被褥84包,塑料彩布10條,礦泉水60件,發電機1臺,蠟燭53箱,手電筒2箱,電池2箱,雨鞋17箱。儲備糧食500萬公斤。
二是加強救災物資管理。救災資金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在財政局“社保資金專戶”設立分戶,由縣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統一管理,統一使用。對募捐物資按照抗震救災物資管理辦法,由民政局確定專人對接收的帳篷、棉被、食品等救災物資負責登記造冊,安全存放,集中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救災藥品由縣衛生局建立專賬,在縣醫藥公司分類存放。同時,該縣還建立了公示制度,向社會進行公開,廣泛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三是加強救災物資資金監督。成立了以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張有信為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高翔宇、副縣長紀永安為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制定出臺了《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辦法》、《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細則》和《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及物資監督檢查制度》、《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發放公示制度》、《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使用管理情況日報告制度》、《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發放抽查制度》、《武山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員制度》。縣紀委聘請了縣人大、政協機關和工商聯的3名同志為縣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監督員,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使用管理提出了“嚴禁七類行為”的明確要求,公布了舉報電話,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了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的規范運作。
四是提高救災款物發放管理的公開透明度。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深入鄉鎮、村組和受災戶,檢查各鄉鎮和各受災村救災資金物資相關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針對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進行重點抽查,對領取的救災資金物資進行抽查,與發放部門的表冊進行核對,重點檢查有無制度不健全、缺乏監管、管理混亂等問題;有無截留、擠占、遲滯撥付等問題;有無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不設賬目、私設賬目和賬目混亂等問題;有無隨意分配、徇私發放或優親厚友等問題;有無暗箱操作、隱瞞信息和不公開、假公開等問題。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全過程,都設立了災后重建監督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各鄉鎮和受災村救災款物的發放都堅持調查摸底、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公開發放的程序,目前救災款物的發放管理都做到了賬目清楚、手續完備、群眾知情滿意。(縣政府辦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