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電臺組織考生作弊7人獲刑
武威民勤縣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高考舞弊案,7人被判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記者何學平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 為謀求非法所得,6名不同高校的學生于去年高考期間在武威民勤,和當地一高考學生串通,預謀通過幫助學生在高考中作弊來賺錢。日前民勤縣人民法院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7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而分別判處不同徒刑。
欲賺錢幫學生高考中作弊
經審理查明,2011年4月,被告人高某某與劉某某預謀,欲通過幫助學生在高考中作弊來賺錢。劉某某遂告訴民勤四中高三年級學生被告人潘某,讓潘某聯系作弊考生。在通過潘某收取湯某等學生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購買設備押金后,被告人高某某從網上以21000元的價格購得數字電臺3臺,腰帶式文字傳呼器20條,由劉某從陜西咸陽帶至蘭州。5月22日,被告人高某某與劉某某、牛某、劉某四人將腰帶式文字傳呼器分發給潘某、湯某等十人。
6月5日至6日,被告人高某某與劉某某、牛某、伏某、潘某某、劉某先后來到民勤,在民勤四中、五中附近測試作弊設備。后高某某安排劉某某與伏某向民勤五中考點考生發送試題答案,牛某與潘某某向民勤四中考點考生發送試題答案,其與劉某負責從互聯網上獲取高考試題答案。
6月7日,被告人高某某從網上購得2011年高考語文和數學試題答案后,通過互聯網轉發給被告人劉某某、伏某、牛某、潘某某。四人又利用數字電臺將答案發送給購買了腰帶式文字傳呼器的高考學生潘某、湯某等十六人。6月8日,被告人高某某又從網上取得文科綜合類試題答案,未來得及發送即被公安機關查獲。
被告人高某某、劉某某、潘某某等人先后向考生收取費用共計59500元。案發后,從被告人高某某、劉某某處扣押現金29980元,扣押作案所用筆記本電腦3臺、數字電臺1臺、腰帶式無線傳呼器11個。經鑒定,被告人高某某等非法獲取的試題答案內容,部分與2011年高考試題答案相符或基本相符。在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高某某退賠違法所得28200元,劉某某退賠違法所得1320元。
7被告一審獲緩刑
民勤縣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分別判處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劉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牛某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伏某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劉某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潘某某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潘某管制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