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救護車一響,幾頭牛白養”,“住一次院,一年活白干”。這些順口溜形象地說明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農民過去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問題。自2006年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實施以來,張家川縣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走出了一條符合本縣實際的農村醫療救助新路子。
一是積極做好與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工作,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為了搞好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縣政府出臺了《張家川縣農村醫療救助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規定: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三等甲級以及傷殘軍人、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老復員軍人中的貧困戶、90歲以上高齡老人、二女結扎戶等農村貧困家庭的合作醫療參合資金由民政局負擔。二是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在享受合作醫療補助后,生活仍困難的同時享受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救助標準是按個人實際支出的住院總費用的30%-40%救助,每戶年內救助不得超過兩次,全年累計救助不超過10000元。三是設立特困扶貧病床,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對五保戶、低保對象進行住院治療費用100%的救助,并與縣第一人民醫院簽訂了《張家川縣農村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設立特困扶貧床位20張。對持有本縣農村戶口的貧困群眾,因患重大疾病無力支付醫藥費用的家庭,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件,經縣民政局審查認定后,向定點醫院出具介紹信即可入院,醫療費用先由醫院墊付,待合作醫療報銷后,剩余部分由縣民政局進行全額救助。四是簡化救助申報審批程序,便民利民,方便快捷。即由病患者本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評議、張榜公示認可后,報鄉鎮民政辦核實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在5日內召開會議研究審批,再次張榜無異議后,由被救助人或家屬持身份證到縣民政局直接領取農村醫療救助金。
張家川縣嚴格規程、規范運作,積極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并使這一制度日臻完善,使救助制度與救助需求之間的矛盾逐漸縮小。至目前,已連續兩年為全縣5891戶25069名農村特困戶資助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資金47萬元,為符合救助對象的1886戶農村特困家庭發放農村醫療救助金135.3萬元。 (竇亞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