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張家川縣委副書記、縣長馬筱寧主持召開縣政府第2次專題會議,研究審定水利、精準扶貧、林業、農業、縣一級煤炭市場建設、教育等項目實施事宜。縣政府副縣長馬庭堅、張樹增、馬國杰、汪萍、李少龍出席會議。
會上,學習了《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公示管理制度》。縣水務局、扶貧辦、林業局、農業局、商務局、教體局分別就今年實施的項目前期工作、到位資金、實施進展和建設周期等情況作了匯報。
馬筱寧指出,《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公示管理制度》的實施,對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健全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水平,規范行政行為,防范減少項目部門廉政風險,保證廣大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公開、公正、公平、透明地實施項目,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馬筱寧強調,以后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要提交縣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審定后實施,未經縣政府專題會議研究審定的,一律不得實施。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項目建設力度,千方百計抓進度,圍繞重大項目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進一步強化保障措施,加強溝通協調,科學施策,努力推動項目盡快實施。要千方百計解難題,著力破除制約項目建設的土地、融資、拆遷三大瓶頸,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堅持以人為本,深入細致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公示管理制度》,全面開展項目“三公示”工作,加快環評、安評和可研批復等項目前期工作,推動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確保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建設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