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縣人民政府
關于清理整頓城區違規違章建筑的通告
為規范縣城建設秩序,全面清理整頓城區違規違章建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武山縣城總體規劃》,縣政府決定,依法開展城區違規違章建筑清理整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城市建設必須依法有序進行。堅持在規劃控制和監督之下建設的原則,嚴格按建設程序辦事,縣城規劃區內所有建設項目必須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批,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開發房地產,私自亂修濫建,謀取不正當利益,破壞正常的城市建設秩序。
二、集中開展城區違規違章建筑清理整頓。從11月3日開始至11月17日,集中半月時間,全面進行一次清理檢查,按照建筑規范要求分類整頓,規范管理,依法處理,嚴厲打擊建筑領域的不法行為,狠剎搶占亂建歪風,全面規范城區建設市場秩序,維護法律和政策尊嚴,維護全縣發展大局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進一步明確專項清理整頓范圍。專項清理整頓的范圍為縣城規劃區所有建筑項目,凡符合縣城總體規劃,并有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了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依法實行項目招投標管理,未改變土地用途和整體設計的項目,經審查通過后,正常施工。停工整頓的重點為不符合縣城總體規劃的,建設手續不完善的,建設審批程序不規范的,單位和個人私自搞開發建設的,未經許可搶占圈占修建臨時建筑的,改變土地用途的違規違章建筑。
四、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原則進行清理整頓。采取規范管理和嚴肅執法相結合,逐項目檢查清理和分類整頓相結合,宣傳引導和重點查處相結合的辦法,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清理整頓工作組,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和集中整治。
五、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停工自查。各個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必須積極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立即停工自查,接受處理。凡不主動停工或強行施工的,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水、電、物資等供給,強制停工整頓;已建成的違章建筑,在未做出處理決定前不得供應水、暖、電,不得辦理有關土地、房產及營業證照;對拒不停工的施工企業,給予不良記錄處理,不得參與縣域工程招投標。
六、建立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跟蹤報道執法過程,并對典型的違規違章建筑、違規違法行為和不法人員進行公開曝光,堅決禁止違規違章亂建的不法行為。
七、專項清理整頓必須嚴明法紀和嚴肅紀律。執法人員要依法行政,一切涉及清理整頓違規違章建筑的當事人,都要自覺主動地配合做好這項工作。要全面實行責任追究,對頂風違法違紀,不主動配合接受清理整頓的單位責任人,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對妨礙公務、圍攻辱罵、毆打執法人員或暴力抗法的一切當事人依法果斷處理,按情節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監督舉報電話:
3421028(縣政府辦公室)
3422310(縣規劃局辦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