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甘肅新聞網11月2日電 11月1日,記者從甘肅省物價局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西北電網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肅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現行每千瓦時0.47元調整為每千瓦時0.49元。同時調整非居民生活、商業、非普工業、大宗工業、農業生產、貧困縣農業排灌等七大類銷售電價,自2005年9月1日起抄見電量執行。
據了解,甘肅省電網此次調整銷售電價是:居民生活1千伏以下平段0.49元/千瓦時;1千伏以上平段0.48元/千瓦時。非居民生活用電1千伏以下平段0.701元/千瓦時;1千伏以上平段0.691元/千瓦時。非普工業1千伏以下平段0.59元/千瓦時;1—10千伏平段0.58元/千瓦時;35千伏及以上平段0.57元/千瓦時。大宗工業1—10千伏平段0.385元/千瓦時;35千伏平段0.375元/千瓦時;110千伏平段0.365元/千瓦時;220千伏平段0.36元/千瓦時。貧困縣農業排灌1千伏以下平段0.186元/千瓦時;1—10千伏平段0.181元/千瓦時;35千伏及以上平段0.176元/千瓦時。地下水提灌100米以下、101米—200米、201米—300米、300米以上平段分別為0.13元、0.085元.0.075元.0.055元/千瓦時;除河西五市以外其它地區農村人畜飲水為主的提灌平段0.095元/千瓦時。(來源:甘肅經濟日報/甘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