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全省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全省組織、人事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對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分組討論,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初步確定了我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實施方法和步驟。今年,我省將重點做好公務員登記、職務與級別的確定和工資套改等入軌運行工作。
會議要求,在實施《公務員法》的過程中,要嚴格實施范圍和職位設置審批程序,嚴禁越權審批;嚴格公務員登記條件和程序,嚴禁放寬條件和超編登記;嚴格考錄制度和調任規定,嚴禁“違規進人”;嚴格職位管理,嚴禁超職數配備人員。
公務員登記不得超編據了解,從今年開始,我省將首先實施公務員登記制度,公務員登記必須在實行和參照(依照)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礎上,在《公務員法》實施范圍內,嚴格按照《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的規定進行。而且公務員的登記必須要在國家行政編制限額內進行,不得超編登記。今后,新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員都要按規定進行登記。在公務員登記的基礎上,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建立公務員管理數據庫。
超出規定職數自行消化確定職務與級別是實施《公務員法》的重要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合理設置職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確定公務員的職務和級別,規范非領導職務的設置比例和名稱。對超出規定職數的,要自行消化,今后不得再超職數配備人員。在國家和省上有關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規定出臺前,我省各級機關公務員按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工資套改依據職務級別公務員登記和職務級別確定完成以后,全省將按照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進行工資套改。公務員按照確定的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按照確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同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重新審批要按照《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批的權限和程序,確定列入參照管理的范圍。對于《公務員法》實施以前列入參照、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要緊扣“法律、法規授權”和“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規定,進行清理,重新界定,重新審批。經批準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公務員登記實施方法》及有關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按《公務員法》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