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甘肅新聞>>甘肅>>正文 |
甘肅嚴管政府采購 單項超過50萬元須公開招標 |
(2006-5-22 20:58:12) 有位讀者讀過此文 來源:人民日報 打印本頁 |
|
|
人民網蘭州5月21日電 記者曾華鋒報道: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一次性達到5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通知要求,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采購規模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方式以外采購方式的,應由采購人在項目實施前獲得同級財政部門的批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通過化整為零、分解整體項目、增加采購批次等手段,規避集中采購和公開招標采購。采購工作必須有同級審計、監察部門參與。
《人民日報》 ( 2006-05-22 第10版 )
|
|
|
|
|
|
|
|
|
|
|
|
|
|
|
|
|
相 關 新 聞 |
|
相 關 專 題 |
|
|
|
新 聞 評 論 |
請注意: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2、天水在線擁有管理筆名和留言的一切權力。
3、您在天水在線留言板發表的言論,天水在線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