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長安在有關座談會上強調
科學規范有效約束領導干部用權行為
本報蘭州12月14日訊(記者茍保平)省委組織部今天上午召開部分市州和省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座談會,圍繞如何規范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進行了討論和交流。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侯長安出席會議并講話。
侯長安指出,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我們黨堅持民主集中制的一貫要求,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結果。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這充分表明了黨對規范用權行為、防止腐敗發生的堅強決心。我們一定要深刻認識貫徹落實這一新要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教育引導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確保權力始終在有益于黨和人民事業的軌道上運行。領導干部要做到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必須從增強黨性修養做起,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要注意克服不愿接受監督、不敢接受監督、把監督看作是給自己找麻煩等現象,特別是要從一些反面事例中吸取教訓,自覺養成在監督環境中工作的習慣,自覺把權力置于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之下。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總結和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始終以公心對待權力,謹慎用權、公正用權、依法用權。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也要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該提醒的要及時提醒,該打招呼的要常打招呼,從細微處體現對領導干部的關心和愛護。
侯長安強調,要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關鍵是要建立一套科學管用的制度規范,用制度來管權、管事、管人,形成嚴格的監督機制,對權力的運行提供有效的約束和制衡。要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分離的權力架構的要求,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有效規范部門職能,合理配置權力資源,科學制衡公共權力。要盡快健全新的黨委領導體制下討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認真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實行領導干部離任經濟手續交接制度,科學規范干部的初始提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