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10%
平均標準達到204元
本報蘭州訊 (記者 尤婷婷) 記者從全省民政工作會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將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10%,6月底提標任務完成后,全省平均標準將由去年的185元提高到204元,平均補差提高到129元,同時繼續發放每人每月58元的物價補貼,農村低保標準由年人均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補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65元。與此同時,我省全面實施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低收入群體及低保邊緣戶的各類臨時性、突發性特殊困難和困難群眾看病難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