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推進能源基地建設,增強經濟發展后勁
(四十一)加強煤炭資源勘探和開發利用,逐步建成一批大型煤炭礦區,高起點、高水平地建設國家大型煤炭生產基地。延伸煤炭產業鏈,實施煤電聯營,建設大型電站,先行啟動建設崇信、平涼二期等一批條件具備的電廠項目,開展正寧、環縣電廠前期論證工作。有序發展煤化工產業,規模化開發利用煤層氣。推進慶陽長慶橋、平涼華亭和崆峒產業聚集區建設。(能源局、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負責)
(四十二)加快建設以酒(泉)嘉(峪關)為中心的風電、以敦煌為重點的太陽能發電示范基地,力爭到2020年建成千萬千瓦級以上風電基地、百萬千瓦級以上太陽能發電基地,配套建設穩定風電送出的電源項目。支持大型風電制造企業在酒泉建設風電裝備生產基地,支持建設數字風機設備和太陽能光伏、光熱產品研發制造基地。積極研究當地用電補貼政策。適時發展核電,實現風電、太陽能發電、核電互補。加快與我國核能發展相適應的核電配套工程建設,加大核電站乏燃料后處理技術的研究開發力度,穩妥推進大型商用核乏燃料后處理項目。加快太陽能光熱光電技術、淺層地能熱泵技術在建筑中應用。(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負責)
(四十三)加大對隴東地區煤炭資源勘查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隴東西峰、華池、鎮遠、環縣以及玉門等油田勘探開發步伐。(國土資源部、能源局、國資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
(四十四)支持玉門老油田發展,提高經濟開采年限。建設戰略性石化工業基地。加快實施蘭州石化大型碳五綜合利用、550萬噸/年蒸餾裝置技術改造和汽柴油質量升級,慶陽石化300萬噸/年煉油集中搬遷改造等工程,力爭到2020年甘肅煉油能力達到2000萬噸以上。(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資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
(四十五)支持蘭州180萬立方米原油商業儲備庫和100萬立方米原油生產運行庫建設,建設300萬立方米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打造西部大型石油、化工原料集散地,建成國家重要的石油儲備基地。做好澀寧蘭輸氣管道復線、蘭州至鄭州至長沙成品油管道、慶陽石化成品油外輸管道等油氣管道建設。(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環境保護部、國資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
(四十六)加強電網建設。加快實施農網、城網改造工程和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加強甘肅省內及省際750千伏網架建設,優先建設河西和隴東南750千伏輸變電線路,實現與新疆聯網。研究論證2020年外送能力和電力市場,完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的外送方案。(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國家電網公司負責)
八、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四十七)全面提升有色冶金產業。鼓勵重點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支持鎢、鉬礦產品深加工,建設張掖鎢鉬生產基地。建設有色金屬新材料產業和研發基地。(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負責)
(四十八)做大做強裝備制造業。積極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加快調整產品結構,做大做強一批重點企業,形成以蘭州石化通用設備、電機制造,天水電工電器、機床制造、電子信息為主的裝備制造產業集群。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科技部、能源局負責)
(四十九)加快重點行業、重點骨干企業的技術改造,支持資源枯竭城市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替代產業。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建設接續替代產業園區。支持白銀公司等開展危機礦山找礦及區域內資源整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商務部、國土資源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負責)
(五十)支持解決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歷史遺留的社會保障問題。積極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逐步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負責)
(五十一)抓緊啟動實施《甘肅省循環經濟總體規劃》,推進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傳統行業清潔生產,推動企業向產業園區集中,實現集聚生產、集中治污、集約發展,提高能源、水資源和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率。大力實施重點節能工程。(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能源局負責)
(五十二)積極發展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新型有色金屬合金材料、稀土材料、新型化工材料、電池材料等新材料產業化發展。加快發展生物制藥,建設蘭州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建設規范化中藥材種植、中藥飲片加工和特色中藏藥生產基地,積極發展特色中成藥和藏藥,積極推進國家新藥和中藥保護品種產業化。支持重離子加速器治癌裝置等醫療器械產業發展。發展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增強節能環保裝備產業競爭力。(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衛生部、中醫藥局、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五十三)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支持歷史文化遺產的挖掘開發,培育《讀者》等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大力發展香包、刺繡、民間剪紙等民俗文化創意產業。支持建設蘭州創意文化產業園、慶陽農耕和民俗文化產業園、臨夏民族文化產業園和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 (文化部、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文物局負責)
(五十四)加大旅游產業投入,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景區內外交通條件和公共服務設施,重點支持一批精品旅游線路和景區建設,積極推進紅色旅游基地建設,加快森林旅游發展。擴大旅游產業經營范圍,扶持旅游產品開發。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參與文化、旅游產業發展。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旅游局、文化部、文物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林業局、農業部負責)
(五十五)積極推進蘭州商貿物流中心、蘭州集裝箱節點站、天水現代物流園和武威煤炭集疏運中心等項目建設。大力推進縣城超市及配送中心、鄉鎮超市、村連鎖農家店等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大力發展會展業,辦好蘭州投資貿易洽談會。(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鐵道部負責)
(五十六)建立完善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體系、物流配送體系及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商務部、農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負責)
(五十七)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行股票和企業債券,支持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積極穩妥地發展期貨市場。(發展改革委、證監會、人民銀行、銀監會負責)
(五十八)培育和發展金融產業,積極引進金融機構,扶持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發展。對農村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適當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資平臺。(人民銀行、銀監會負責)
九、深化體制改革,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
(五十九)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地方企業與中央企業的戰略合作,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骨干企業。(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十)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社會事業等領域的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教育部負責)
(六十一)對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產業項目的企業,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六十二)逐步建立水權分配體系和配水、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支持建立水權轉換制度,規范水權交易辦法,不斷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水利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六十三)推進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和水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再生水利用,落實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推進城鄉水務一體化,統籌水務綜合管理,創新基層水利工程管理機制。發揮農民用水協會作用,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產權,調動農民和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和設施管護的積極性。(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六十四)支持甘肅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鼓勵對沙地、荒山、荒灘、戈壁等未利用土地開發利用。合理確定蘭州新區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加大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國土資源大調查資金對甘肅的投入力度。做好隴東地區、中部地區和河西地區能源基地后備資源勘查工作,優先開展隴東、玉門油氣資源勘查。(國土資源部、林業局、農業部負責)
(六十五)加大對特色農業、新農村建設、中小企業引智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引進科技、教育、衛生等行業緊缺人才,加大技能人才培養。積極吸引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央農辦、農業部、科技部、外專局負責)
(六十六)鼓勵發達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單位及社會組織通過合作辦學等方式,為甘肅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培訓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扶持發展遠程教育,大力發展繼續教育,建立連通市(州)和縣(區)的繼續教育培訓網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組織部、教育部、外專局負責)
(六十七)支持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增容擴區,研究推進酒(泉)嘉(峪關)、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商務部、科技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六十八)支持蘭州等城市作為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區,大力發展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支持在甘肅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支持企業到境外投資辦廠,參股、并購境外礦產企業,建立生產加工基地或穩定的原料供應基地。 (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