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 沈麗莉)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為切實解決我省35個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建設中的困難,進一步發揮開發區科技創新、集聚產業重要載體和引擎作用,輻射帶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實施了《關于全省開發區深化改革創新機制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圍繞體制機制創新的6個方面,提出了開發區建設的16項重點改革舉措。在擴大開發區管理權限方面,將省級開發區經濟管理權限由原來的市級或縣級統一提高到市級,并結合實際授予開發區部分社會管理和行政職能,在開發區實行“多規合一”并下放規劃審批權限,推進開發區法制化建設進程;在優化功能定位方面,按照資源要素錯位發展,培育產業集群導向,提出35個開發區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在科技創新和人事改革方面,建立省內高校、科研院所與開發區企業根據科研、教學方向和優勢產業建立產學研結對合作機制,并賦予開發區用人自主權,推行開發區管委會全員聘用和履責機制;在推進產城融合方面,推動開發區由單一生產功能向城市配套功能轉型,構建適應產業發展和生活居住要求的開發區公共服務體系;在促進開放合作方面,依托“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加強沿線地區產能合作,承接中東部產業轉移、促進向西開放,促進開發區在“引進來”和“走出去”中轉型發展等;在強化政策支持方面,向開發區派駐財政分支機構并支持設立開發區發展基金,提升開發區財政管理水平,強化投入力度提高融資能力,同時對開發區年度用地指標單列并實行異地占補平衡。
此外,為進一步強化約束和倒逼機制,《指導意見》配套印發實施《甘肅省開發區動態管理辦法》,按照控制總量、提升質量的原則,對全省開發區實施“有升有退”的動態管理,支持經濟綜合實力強、產業特色明顯、發展質量高的省級開發區按程序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支持經濟綜合實力達到一定規模、功能較為完善、內生動力強勁的工業集中區升級為省級開發區;對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環保不達標、發展長期滯后的開發區,報請省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銷。通過一系列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優勝劣汰”機制的建立,進一步增強全省開發區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