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1月16日報道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昨日向北京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作了工作報告,報告中稱,去年在查辦職務犯罪方面,全市檢察系統立案偵查大案要案188件,其中100萬元以上案件28件。
慕平表示,目前北京刑事抗訴案件基本上都做到了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委會,但民事抗訴案件還有個過程,報告中稱,檢察院去年加強了民事抗訴案件派員出席再審法庭工作,各級院出席再審法庭89次。
去年依法不批捕2299人
2008年,北京市檢察系統共審查逮捕各類刑事案件15173件21251人,審查起訴18700件26793人;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82件333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8件30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1億元。
在涉奧刑事案件方面,批準逮捕涉奧刑事案件91件206人,提起公訴44件80人,辦理了假冒奧組委名義詐騙、非法銷售奧運門票和特許商品、破壞奧運工程建設、編造涉及奧運會恐怖信息等案件。
對未成年人犯罪和一些犯罪情節較輕、悔罪態度較好的輕微犯罪案件,慎用逮捕措施,嚴格掌握起訴標準,依法決定不批準逮捕2299人,不起訴481人。
林業水利系統被查出窩案
全市檢察系統還查處了一批窩案串案,如在國家林業系統深挖出涉及2名局級干部、3名處級干部等11人的貪污賄賂案件,在水利系統突破了9人涉嫌挪用公款、貪污案。
監督財政支出可借奧運經驗
昨日,就檢察工作中的部分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
記者:當前拉動內需政策落實涉及大量投資,是否會借鑒奧運預防職務犯罪的經驗?
慕平:我們提出把奧運場館建設中有效的陽光經驗,直接運用到這次政府財政支出的運作方面,前幾年大批的奧運場館建設中,我們和國資委、城建系統聯合搞了奧運場館工程中職務犯罪預防的一系列的計劃和案例,也積累些經驗,最近在檢察長會上已經部署了這項工作。
記者:商務部正司級巡視員郭京毅的案件進展怎樣?
慕平:檢察機關已經正式立案偵查了,還沒有偵查終結,
記者:據說郭京毅案有律師牽涉其中?
慕平:是涉及一些律師,但是涉及到什么程度、是什么關系,因為現在案件還沒有最后偵查終結,無法做負責任的披露。
記者:有報道稱,你提出在查辦企業高管涉嫌犯罪的案件時,要考慮對“企業的影響”。
慕平:我的意思是要在執法方式上更加注意。前提是要嚴格依照法律和程序。但有些執法方式法律是允許作出調整的,比如一個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涉及到職務犯罪,檢察機關偵查中如果只考慮這個案件,隨時可以羈押、可以查封企業賬號,可能會給企業的運行造成很大的困難,即便案子辦完了,社會效果也不會很好。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楊華云 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