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3月21日,時任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資料照片。新華社記者 樊如鈞 攝
新京報訊(記者張玉學 張媛) 6月9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今日下午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此事,表示將為劉志軍做罪輕辯護。4月10日上午,該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
■ 背景
利用職權干預項目招投標
2012年8月3日下午,鐵路系統內部通報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違紀的六大問題,既包括涉嫌收受賄賂等經濟問題,也包括政治問題和個人道德品德問題。
曾指使巨資“撈”落馬官員
根據本報此前報道,劉志軍從1997年(時任鐵道部副部長)至2010年,長期利用職權運作鐵路工程項目,包括干預招投標。而劉志軍涉嫌的多項問題,均與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有關。
丁書苗與劉志軍的合作通過干預招投標方式,由丁書苗指定相關國有企業,劉志軍幫助這些企業中標,丁按照工程標的額1.5%-3.8%的比例收取好處費。此外,丁書苗還成立多家高鐵企業,通過劉志軍,牟取暴利。調查顯示,丁書苗通過劉志軍非法獲利30余億元,她則為劉志軍的需求以金錢鋪路。
劉志軍曾讓丁書苗“撈”鐵道部落馬官員何洪達,丁為此先后花費約4400萬元,不過被騙。
收受鐵路系統內部人員賄賂
丁書苗之外,劉志軍還大量收受鐵路系統內部人員賄賂。
南昌鐵路局原局長卲力平等10名鐵路系統領導干部及民營企業家,先后向劉志軍行賄共計1480余萬元。涉及晉升職務、中標工程、安排車皮計劃、采購設備等方面。
字畫、金銀制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劉志軍長期收受的物品,據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貴重物品,價值1300余萬元。
此外,據媒體此前的消息,劉志軍的情婦達到兩位數,丁書苗是主要介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