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近日向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時透露,近3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共抓獲潛逃境外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8名。近年來,一些公職人員犯罪后攜款潛逃出境或將贓款轉移國(境)外的案件時有發(fā)生,已成為反腐敗斗爭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日前,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陳偉雄在接受采訪時介紹,2006年以來,廣東反貪部門已經(jīng)摸索出一套較為成熟的經(jīng)驗和做法,追逃防逃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外逃路徑
先轉移家屬財產(chǎn) 再擇機出逃
2001年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與前兩任行長許超凡、許國俊一起“消失”,三人貪污挪用公款近14億元的大案才暴露出來。三人外逃路徑:在案發(fā)前兩年便開始將大部分資金非法轉移到香港,其后或購買房產(chǎn),或炒賣外匯、股票,或通過賭場洗錢,將贓款轉移到海外。待資金轉移完畢,3人先逃至香港,再轉逃至美國,外逃之前毫無征兆。
據(jù)陳偉雄介紹,有的貪腐犯罪分子案發(fā)前伺機直接逃往國外;有的選擇先逃往香港、澳門,再逃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在財物轉移方面,他們往往通過攜現(xiàn)金闖關、虛假貿易、地下錢莊等途徑將贓款贓物轉移到香港、澳門,或者以香港、澳門為洗錢中轉地,將贓款贓物再轉往國外。一些貪腐領導干部還利用職務之便在內地為行賄人謀利,在國(境)外收受賄賂并將贓款贓物直接存入國(境)外的銀行賬戶。有的貪腐領導干部要么隱匿真實身份,用化名或虛假身份與家屬、子女移居國(境)外;要么事先安排家屬、子女以投資移民等形式移居香港、澳門地區(qū)和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國家,同時將貪賄所得轉移國(境)外,自己則成為“裸官”繼續(xù)在國內任職,一旦發(fā)現(xiàn)形勢不妙立即潛逃出境。
多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已摸清外逃貪官的路線圖:用權謀利聚斂財產(chǎn)家屬先行轉移資產(chǎn)準備護照擇機出逃謀取外國身份。“為了出逃,他們或持公務護照以因公考察名義出國并逾期滯留不歸;或持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出境,以旅游、探親等借口逃往國(境)外;或用虛假身份辦真實的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逃往國(境)外;或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蒙混逃往國(境)外;或通過偷渡等方式逃往國(境)外。”陳偉雄說。
追捕手段
回國投案自首 可從輕處罰
經(jīng)過多年的較量,廣東檢察機關已經(jīng)形成一套有效的追捕外逃貪官的有效辦法:引渡;以違反移民法為由請求逃犯所在國遣返;通過異地追訴實現(xiàn)境外緝捕的目的;勸返。
引渡 2002年,為躲避追捕而整容的陳滿雄和陳秋圓,被廣東檢察機關從泰國引渡回國。這兩人分別是中山市實業(yè)發(fā)展總公司原總經(jīng)理和原法定代表人,兩人涉嫌挪用公款7.1億元。“引渡一直是檢察機關追逃的基本模式之一。”陳偉雄說,目前中國已與37個國家締結了雙邊引渡條約。但與我國簽署引渡條約的多是發(fā)展中國家,與美國、加拿大等發(fā)達國家仍未締結引渡條約。
遣返 在無引渡合作關系情況下,以違反移民法為由請求逃犯所在國以遣返非法移民、非法入境者等方式將逃犯遣送回國。如2011年7月,加拿大以違反移民法為由,將“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遣返回中國追訴。
境外緝捕 通過跨國追訴合作實現(xiàn)境外緝捕,是近來廣東檢察機關多次成功追逃的重要方式。在余振東案中,便運用了跨國追訴合作的措施。陳偉雄介紹,因為余振東的行為也觸犯了美國刑事法律,廣東省檢察院協(xié)助美國司法機關以洗錢犯罪、違反移民法犯罪等罪名在當?shù)貙τ嗾駯|實行緝捕并開展刑事追訴,最終余振東在美國被判刑12年。在這種背景下,余振東表示自愿接受遣返。
勸返 檢察機關委派偵查人員在逃犯所在國司法執(zhí)法機構的協(xié)助下,勸導、說服逃犯自愿回國,或者通過逃犯親友、所在單位的領導規(guī)勸逃犯自愿回國投案。“被勸返者也算回國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陳偉雄介紹,廣東在這方面已經(jīng)有多個成功勸返案例,例如珠海格力石化有限公司原總經(jīng)理周宇均案。
轉移資產(chǎn)
●通過攜現(xiàn)金闖關、虛假貿易、地下錢莊等途徑將贓款贓物轉移到香港、澳門
●或者以香港、澳門為洗錢中轉地,將贓款贓物再轉往國外。
●利用職務之便在內地為行賄人謀利,在國(境)外收受賄賂并將贓款贓物直接存入國(境)外的銀行賬戶。
出逃方式
●持公務護照以因公考察名義出國并逾期滯留不歸
●持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出境,以旅游、探親等借口逃往國(境)外
●用虛假身份辦理真實的因私護照或港澳通行證逃往國(境)外
●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蒙混逃往國(境)外
●或通過偷渡等方式逃往國(境)外。”
南方日報記者 趙楊 實習生 王慶峰 通訊員陳云飛 策劃統(tǒng)籌 戎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