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本市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一起故意妨害執行公務案
國家法律的嚴肅性不容褻瀆,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公務不容侵犯。近日,本市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故意聚眾阻撓依法執行公務的融商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總經理朱志強、部門經理郭雍實施行政拘留處罰。
8月20日上午,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在本市津匯廣場執行工作任務期間,融商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總經理朱志強、部門經理郭雍以種種借口故意阻撓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公務,在此期間,朱志強、郭雍無視國家安全機關的再三勸誡、警告,并對公安110巡警百般刁難,無理糾纏,朱志強還搶奪國家安全機關人員的警官證并推搡干警,郭雍則糾集該公司十余名員工聚眾與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對抗、僵持一個多小時之久,引起津匯大廈內企業、機構的工作人員及過往群眾圍觀。
朱志強、郭雍無視法律,公然聚眾阻撓國家安全機關人員依法執行工作任務的惡劣行為,嚴重干擾了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造成極壞影響,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為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確保國家安全機關執法的不容侵犯性,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朱志強、郭雍處以拘留十五天的行政處罰。(天津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