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報者、原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李青明 攝/法制晚報記者 于海強
李青明所稱的“李某”目前落戶的海淀區望河園小區 攝/法制晚報記者 于海強
法制晚報訊(深度記者 林紅) 2014年7月下旬開始,原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開始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等人。
李青明稱,李國希女兒曾持有多個戶口及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個戶口已遷進北京。
2014年7月至8月,《法制晚報》記者在北京、山西調查發現,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曾持有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兩個洪洞縣戶口,此外,還曾有一個臨汾市堯都區戶口及身份證號碼。
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一章第三條中也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
另據法晚記者調查獲悉,“李某”2008年5月獲得的北京市小城鎮戶口,就是從其中一個洪洞縣的戶口遷移而來。目前其戶口已從北京市房山區某鎮遷至海淀區。
據舉報者李青明透露,李國希的家人在北京市海淀區望河園擁有近千萬房產。法晚記者從該小區物業處證實,該小區內一套價值不菲的房產業主,系“李某”。
洪洞原公安局長 實名舉報臨汾市副檢察長
2014年7月下旬,曾擔任山西省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開始實名舉報山西省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
李青明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所以實名舉報李國希,是因為他認為時任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李國希在主辦自己當年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時,存在證據造假等問題。
根據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2008)堯刑再初字第16號刑事判決書》顯示,2002年7月,時任洪洞縣公安局局長的李青明,因涉嫌貪污罪被臨汾市檢察院刑拘,同年8月被批捕。
2003年9月,臨汾市浮山縣人民法院以李青明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07年,李青明提出申訴,2009年,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宣布再審判決結果:“原審認定李青明犯貪污、受賄罪的三項事實的主要證據,尚不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證明程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存在瑕疵,因此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予撤銷。”
最終,堯都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浮山縣人民法院(2003)浮刑初字第22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李青明無罪。
但彼時李青明已被“雙開”,堅稱自己清白的李青明,也曾多次向山西省相關部門反映自己的遭遇,自此走上舉報維權之路。
●舉報一 李國希女兒曾有3個山西戶口
李青明稱,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戶口,一直是在臨汾市堯都區,而他1985年出生的女兒“李某”,在山西就曾持有3個戶口。
李青明向法晚記者介紹,“李某”曾持有山西省洪洞縣的兩個戶口,以及臨汾市堯都區的一個戶口。
李青明稱,“李某”在臨汾市堯都區的戶口與李國希夫妻二人現在的戶口住址一致。
此外,李青明的舉報信還提供了洪洞縣兩個同樣叫“李某”的戶口,其住址均為“洪洞縣城內古槐北路無地址門樓牌號”。這兩個戶口中,其中一個已“遷出省外”。
法晚記者注意到,根據舉報信提供的信息顯示,上訴3個戶口的姓名均為“李某”,出生日期同為1985年6月13日。
蹊蹺的是,根據舉報者提供的信息顯示,上述兩個洪洞縣“李某”的戶口,對應的是同一個身份證號碼:14260119850613××××。而和李國希戶口住址相同的臨汾市堯都區“李某”戶口,對應的身份證號碼為:14100219850613××××。
對此,李青明稱,上述3個戶口中的“李某”是同一人。李青明稱,“李某”在洪洞縣的兩個戶口所對應的身份證號碼前6位是:142601,這個號段,實際上是臨汾市堯都區的身份證號段,而洪洞縣的身份證號段并不是該號段!皯艨谑窃趺催w移到洪洞縣的,為什么一個人,同一個身份證號碼會有兩個洪洞縣的戶口?”舉報者李青明表示,“如果沒有合法的遷移記錄,洪洞縣的兩個‘李某’戶口就有重戶、非法變造之嫌!
法晚記者注意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一章第三條中也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今年年初曾表示,決不允許一個人有多個戶口或身份證。今年7月,公安部還向社會公布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戶口問題(線索)舉報投訴方式,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
其中,他人有多個戶口和身份證的,偽造、變造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件等辦理戶口、身份證等內容均在接受舉報之列。
2014年7月至8月,《法制晚報》記者在北京、山西調查獲悉,臨汾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曾持有身份證號碼相同的兩個洪洞縣戶口,此外,還曾有一個臨汾市堯都區的戶口及身份證號碼。
●舉報二 女兒進京戶口來自“重戶”
舉報者李青明還向法晚記者透露,李國希的女兒“李某”早已經進京落戶,落戶過程是李國希夫妻通過一名中間人幫助辦理的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根據舉報者提供的材料顯示,“李某”落戶北京的戶口,是由洪洞縣的其中一個“重復戶口”遷移而來。其在京落戶后的身份證號碼和洪洞縣的那兩個重復戶口所對應的身份證號碼一致,即14260119850613××××。
根據舉報信息顯示,“李某”目前在京戶口的住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而據舉報者稱,在這之前,“李某”戶口進京是根據小城鎮落戶政策,戶口應該是在郊區,后來才遷至海淀區。
法晚記者注意到,根據1997年出臺的《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現已廢止)等政策文件規定,外省人員辦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須在北京投資,而其在京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才可以隨之落戶,而“李某”的父母戶口至今仍在山西,并未在她之前進京落戶。
據法晚記者調查獲悉,李國希女兒的戶口,是在2008年5月進京,在北京市房山區某鎮落戶。
按照舉報者所述,是李國希通過中間人,幫助其女兒辦理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但法晚記者查詢資料后發現,北京市的小城鎮戶口優惠政策于2005年年底就已經停止,在此之前,房山區某鎮的確曾是小城鎮戶口試點地區之一。
就此問題,法晚記者致電北京市房山區該鎮小城鎮開發建設辦公室,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小城鎮戶口優惠政策確實于2005年就已經停止辦理。對于為何2008年5月還能落戶在此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所謂停止辦理,是指自停止之日起,不再接受新的申請落戶材料。而此后幾年,該鎮確實曾為2005年小城鎮落戶政策停止辦理前遞交材料的申請者辦理落戶,2008年是最后一批。
隨后,記者詢問,如果是外省戶籍人員,當時要想落戶該鎮,除了小城鎮戶口外,還有哪些方式時,工作人員表示,只有這一種方式。
●舉報三 在京有高價房產 另一關系密切者曾有倆戶口
此外,舉報者李青明稱,李國希家人在北京擁有近千萬房產,其中僅其女兒“李某”在北京海淀區望河園的一套房產就價值不菲。
8月中旬,法晚記者從海淀區曙光花園望河園小區物業處證實,該套房產,業主系“李某”。
法晚記者從物業工作人員處獲悉,“李某”所住的這棟樓,是整個望河園位置最好的一棟,且均是大戶型,最小面積也在120平方米以上。
根據小區旁邊房產中介掛出的同樓同層房價顯示,雖然前段時間有所跌落,但目前該小區房價仍然高達5萬多元/平方米,最高時曾接近7萬元/平方米。
此外,法晚記者在舉報信中看到,與李國希一家關系密切的另一名1989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同樣曾擁有兩個山西戶口,但對應的卻是同一個身份證號碼。而這兩個戶口中,其中一個目前同樣也已遷入北京落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