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11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南都訊 記者商西 實習生孫棟瑜 擅自加工、生產奶粉并冒充國外的名牌奶粉投放市場,8名造假人員分別被判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8月5日)通報的11起檢察機關加強食品安全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的一起。
在這11起案件中,有6起為瀆職犯罪案件,多名監督部門負責人以食品監管瀆職罪、濫用職權罪等被判刑,有的還涉及受賄罪。刑期最輕為6個月、緩刑1年,最重獲刑10年零6個月。
案例 1
用自家火鍋店泔水制成2900斤地溝油供顧客食用
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周雄、王成以營利為目的,將自己在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經營的“周吳老坎串串香”火鍋店餐廚泔水過濾加工成地溝油約2900斤供顧客食用。
經鑒定,該地溝油底油中DBP(又稱增塑劑或塑化劑,具有干擾內分泌的作用,可造成生殖和生育障礙)含量超標170%,自助底油超標33%。
最終,白銀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周雄、王成各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
案例 2
生產假冒進口嬰兒奶粉400多噸,最重判15年
被告人熊智伙同他人經營5家公司,2012年3月起,在未取得奶粉生產許可的情況下,從內蒙古亞華乳業有限公司購入大包牛奶粉,擅自加工、生產國產奶粉,并冒充可尼可、善臣、貝諾貝滋、樂氏及歐恩貝等品牌進口奶粉,投放市場銷售。
案發后,共扣押奶粉共計23萬余罐,400多噸,涉案金額2億余元。經抽樣檢測,在其生產的13件奶粉中,有2件含有致病菌,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有11件檢測值不符合能量及營養成分標示值,夸大了食品的營養水平,屬于偽劣產品。
該案由最高檢、公安部督辦。今年2月,熊智等8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判處罰金2萬元至700萬元不等。
案例 3
江西高安病死豬瀆職系列案正在偵查
去年12月27日,中央電視臺播出《追蹤病死豬肉》的新聞,新聞中報道,江西高安不少病死豬被長期收購,銷往廣東等七個省市。后江西省院將此案交由宜春市院立案查處。目前共立案16人,其中豐城市院立案7人,高安市院立案9人,涉及檢驗檢疫、市場、保險等部門,該系列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江西豐城市檢察院今年1月20日確定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了豐城市商務局原副局長唐茂輝、豐城市畜牧水產局原黨組成員孫國清等7人玩忽職守案。
去年12月至今年6月,江西高安市檢察院立案先后立案偵查高安市畜牧水產局原副局長艾海軍、高安市畜牧水產局原副局長蘭長林、高安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王細毛、高安市畜牧水產局楊墟獸醫站原站長朱思煙、高安市人保財險公司原經理李文勝、高安市人保財險公司原科長周陽文、高安市人保財險公司查勘員況琦、高安市人保財險公司查勘員胡凱航8人了玩忽職守案。
案例 4
質檢局長受賄,少罰違法企業17萬
2012年12月,河北省萬全縣質監局對萬全縣燕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燕麥片進行抽檢,發現某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共計1萬公斤,貨值金額共計4萬元。張家口市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趙焱在主持該案件審理期間,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給國家造成17.6萬元損失。
2013年10月25日,萬全縣質監局根據群眾舉報對中綠食品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將554.5箱過期的火鍋料進行重新包裝和更改生產日期,貨值金額至少為7.2萬元,至少應處以36.09萬元罰款,趙焱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同意作出199620元罰款,給國家造成161280元損失。
去年5月23日,張家口下花園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趙焱立案偵查,下花園區人民法院12月9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趙焱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
案例 5
衛生監督所所長出賣《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張萬棟是山東樂陵市畜牧局鄭店動物衛生監督分所所長,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 在動物檢驗檢疫執法過程中,為完成樂陵市畜牧獸醫局下達給鄭店鎮動檢分所的檢疫收費任務,徇私舞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及檢測“瘦肉精”的有關通知精神,在不按規定對運往縣境外屠宰場的肉鴨和生豬進行檢疫和檢測情況下,按照每只肉鴨0.07元,每頭生豬5元的收取標準,通過其兒子、兒媳向動物運輸戶出賣《動物檢疫合格證明》21份。事后,張萬棟偽造檢疫結果交回樂陵畜牧獸醫局。
2012年12月19日,張萬棟因構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被樂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