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困難群體撐起一片晴空 ———金昌市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紀實
如今在金昌市,農村特困戶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特困家庭在校的中小學生和考入高校的子女可得到教育救助資金;城鄉特困老人可享受醫療、乘車、水電暖、有線電視收視等方面的優惠政策,9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還可領到30元至10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這樣,就為困難群體撐起了一片晴空,讓社會每一個成員共享發展成果。
近年來,金昌市經濟社會等各項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把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作為事關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全方位、多層次、廣覆蓋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城市低保工作實行按季審核、按月發放、分類施保和動態管理的辦法,連續多年實現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去年,累計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57517戶次、138466人次,發放低保金665.4萬元。
與此同時,對低保對象在醫療、教育、就業、供水等13個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制定了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制度,對年人均收入達不到700元的農村特困家庭實行補差。對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烈軍屬、老復員軍人等困難群體中患有惡性腫瘤、腎衰竭、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硬化等12類重大疾病的患者實行救助。對個人實際支付醫療費用達1萬元以上的,分五個檔次,分別給予500到5000元不等的救助。
今年上半年,共救助醫療患者100人,發放救助資金14.58萬元。對城鄉低保戶、特困戶、個別因重大疾病或意外災禍造成暫時家庭特別困難的在校中小學生、當年考入高校的特困學生、全市城鄉散居的孤兒,以及其他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在校大、中、小學學生實行救助。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和實際情況,對在校各類學生一次性給予50元-3000元不等的救助。
今年上半年,共救助各類學生12425人,發放救助資金70.79萬元。對城市低保戶、城鄉特困戶、重點優撫對象、農村五保戶、由政府供養的收養人員、因殘疾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經濟困難的群眾,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請求發給撫恤金和救濟金等需要法律援助的,及時提供法律咨詢,代理法律服務。
今年上半年,為118名城鄉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提供援助資金7.38萬元。對城市無房戶,租住政府直管公房的,租賃費減收30%,租住私房的每戶每月補助52.2元;對農村無房戶每戶建一間房援助500元-1000元,最多不超過3000元;對農村危房戶,每戶維修一間危房補助300元-500元,最多不超過1500元。
計劃利用3年時間,解決農村401戶特困群眾的住房難問題。
與此同時,該市還建立了優待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五保戶供養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據統計,2004年,全市共救助各類困難群眾30509人,占總人口的6.6%,累計發放救助資金1133.6萬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救助各類困難群眾45807人,發放救助資金952.42萬元。
各級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通力協作,采取逐級檢查、跟蹤督查、定向審計等方式,確保了救助工作的規范運行。市、縣(區)、鄉(鎮、街道)均設立了救助資金專戶,實行“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對低保資金發放實行“一卡通”撥付制度,保證了資金及時、安全地下發到每一戶低保對象手中。向社會公開救助政策以及社會救助工作的服務項目、辦事依據、程序及監管投訴渠道等,增強了辦事透明度。對救助者實行“三公開”,即救助對象公開、救助標準公開、救助金額公開;對申請者實行民主評議、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了整個社會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