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下旬,國家食藥監總局連續發文要求召回在國家藥品抽驗及檢查中發現的山東健民藥業有限公司等單位生產的新復方大青葉片,長治市三寶生化藥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復方肝浸膏片(膠囊)、廣西榮仁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0批次小兒退熱口服液、通化利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3批次胃康靈膠囊等問題藥品。
接到通知后,天水市藥品稽查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藥品流通單位進行了全面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對被檢查單位的新復方大青葉片、復方肝浸膏片(膠囊)購進使用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并要求被檢查單位自查,對檢查中發現通知所涉及復方肝浸膏片(膠囊)、新復方大青葉片,天水市藥品稽查局要求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使用,并責令企業立即召回相關藥品。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82人次,檢查批發企業和市直醫療機構25戶次,責令批發企業停止銷售、使用的新復方大青葉片共2個廠家5個批號780板,復方肝浸膏片(膠囊)3個廠家3個批次2092瓶(盒),未發現其他問題藥品流入被檢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