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強化宣傳造勢,提升酒泉旅游的整體形象。堅持政府主導旅游宣傳,高度樹立宣傳旅游就是宣傳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政府主導旅游宣傳的力度,增加宣傳促銷經費,編制五年促銷規劃,把旅游宣傳納入全市的外宣計劃、招商節會、文化交流、對外友好等宣傳活動,統一部署,聯合推介。充分利用《大敦煌》播出在國內外形成的強烈反響,分年度在俄羅斯、韓國、日本、新加坡、美國等境外旅游客源目的地開展專題促銷活動,統一在客源集中的城市設置固定的旅游客源窗口組織,加強主要旅游城市的旅游開發合作,積極策劃舉辦好年度酒泉敦煌國際文化旅游節,籌辦同一首歌“夢回飛天之都”大型文藝演出,實現促銷手段的現代化和多樣化。創新宣傳方式,定期回訪旅游“大篷車”途徑簽訂友好城市,簽訂旅游宣傳交流合作協議,交流播放《大敦煌》、《漢武大帝》等影視劇和酒泉旅游宣傳影視資料,樹立“中國飛天之都”熱情、友好、文明、誠信的旅游形象。大力推進旅游信息化建設,建好市縣兩級旅游專業網站,提升網絡內容的質量和水準,實現數字化、網絡化宣傳促銷。
4.加強軟環境建設,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創新旅游管理體制,切實轉變政府旅游管理部門職能,強化履行編制規劃、完善法規、協調指導和強化公共服務、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旅游安全等職能職責。大力推進依法治旅工作,認真貫徹國家的一系列旅游法規制度,認真落實《酒泉市旅游行業管理辦法》,加強旅游聯合執法,強化對旅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游客利益、破壞全市旅游形象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旅游企業和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建立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切實推進誠信旅游建設,開展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在旅游行業普遍推廣旅游服務標準,規范服務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建立旅游誠信體系框架,打造誠信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