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報5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
審判庭庭長接受吃請被調離崗位
西部商報訊(記者李楊通訊員安文禎)據甘肅廉政網通報,酒泉市紀委近日將5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典型問題及處理情況進行了曝光。
1.金塔縣司法局局長向光俊超標準配置辦公家具,屬揮霍公共財產行為,金塔縣紀委給予向光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玉門市發改局副局長、物價局局長宋成鵬公款購物于當日贈送遭拒后,由個人保管,玉門市紀委給予宋成鵬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宋成鵬退賠公款購買購物卡費用,對報賬員李某予以誡勉談話。
3.酒泉市環保局副局長曹衛東下班后私駕公車與私家車發生刮蹭后,利用分管財務便利簽字報銷了不在保險范圍內的后護杠更換費用,屬違反廉潔自律行為,正在接受紀委處理。
4.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談繼光接受當事人吃請,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談繼光行政記過處分,并調離審判崗位。
5.瓜州縣廣至學區、三道溝學區在2013年教師節期間,用公款為教師發放紀念品。瓜州縣紀委決定對廣至學區區長姚存泉、三道溝學區區長陳愛斌給予誡勉談話,并責成瓜州縣教育局領導班子向縣紀委作出書面檢討,局長湯玉冰、黨委書記兼紀委書記張智新在教育系統中小學區(校、園)長例會上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