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文化局原副局長昨過堂
嫌疑人的辯護律師稱公訴人程序違法、證據存疑,法庭決定擇日繼續開庭
小組長勾結手下貪污上千萬 追蹤
本報記者 王建輝 為您報道 昨日,嘉峪關市文化局千萬元貪污案的另一涉案人員——嘉峪關市文化局原副局長兼文物管理所所長杜思平貪污、玩忽職守案,在嘉峪關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杜思平的辯護律師稱公訴人程序違法、證據存疑,法庭決定擇日繼續開庭。
公訴人對杜思平所犯罪行進行公訴并向法庭出示了相關證據。杜思平在任期間,利用職權伙同關城管理所會計、出納設立小金庫,挪用、私分小金庫資金,所得十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了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公訴人稱,在偵查階段,杜思平的供述前后不一,前面杜思平交待挪用小金庫的一部分資金用于給領導送禮,但各領導均予以否認。后杜思平又說送禮之事不存在。
對公訴人提供的調查筆錄,杜思平多數都不予認可。杜思平說,辦案人員到蘭州去核實筆錄,沒有一個人承認收過他的禮品。后辦案人員做他的思想工作,說“就這么點錢,也就判個緩刑,你就認了吧。”他在看守所呆了大半年,心理壓力大,于是稀里糊涂地就簽了名。對于所貪污款項,杜思平說都是跑項目的開銷,沒有分過小金庫的錢。
在庭審中,杜思平的辯護律師提出,公訴人作為證據的材料共130多頁,而移送給辯護人的只有20多頁,辯護人認為這屬于嚴重的程序違法。鑒于辯護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的質疑,后經法庭合議庭合議,宣布休庭,擇日繼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