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軟件振興院北京代表處的電子印章開始投入使用,這意味著書生的電子印章技術已經為外資機構認同和接受,成為書生電子印章走向國際化應用的一個良好開端。由此,書生電子印章成為我國第一個被外資機構投入實際應用的電子印章解決方案。
據書生電子印章業務負責人韓先生介紹,早在今年4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剛剛正式生效之際,韓國軟件振興院北京代表處(iPark Beijing)就找到了書生公司,提出為其制作電子印章,其需求的迫切程度不言而喻。
“韓國軟件振興院的例子表明客戶對電子印章的需求已經非常迫切,對此,我們已經完成了電子印章從技術到管理的所有環節和規范的制定,現在任何一個企業想使用電子印章都無需等待。”書生公司董事長王東臨說。
作為一家致力于中韓企業交流合作的推進工作的機構,韓國軟件振興院北京代表處從2000年6月成立以來,通過組織研討會、論壇、企業說明會、代表團互訪等活動來促進中韓IT產業及企業間的合作,利用雙方優秀企業的強強聯手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創造更大的產業價值。
在完成這一系列的商務活動過程中,韓國軟件振興院不可避免地要與兩國企業有著大量文件上的往來。傳統的商務合同在來回快遞過程中,無論從效率還是成本上都已經與其業務要求無法適應。
“韓國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通過了電子簽名法,因此,有時候代表處接收到的文件或合同是電子格式的,并加蓋了電子印章,但代表處沒有相關的電子印章,就只能用最傳統的方式,打印出來蓋章后快遞回去。這樣一來,無論是成本還是時間都是很大的浪費——大家知道國際快遞的成本并不便宜。”iPark Beijing的牟榮宙所長說,“所以,當我們在媒體上看到《電子簽名法》生效之后就開始通過網絡來搜索尋找合適的電子印章提供商!
對于為什么會選擇書生電子印章,牟所長稱主要出于幾點原因:“首先,我們了解到國內大多數政府和金融機構的電子公文上使用的都是書生的電子印章,因此,從技術上來看我相信它是安全的;其次,我們在網絡上搜索電子印章時,看到大量體現書生在這方面實力的相關報道,這表明它在市場上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它的市場應用面最廣,與其他企業的兼容性最強;我們需要蓋章的合同協議等并不是一般的文件,其中很多內容都涉及到商業機密,我們不能使企業冒一點安全風險,所以選擇了9年應用歷史從沒發生過安全問題的書生e章。”
據了解,盡管對于大多數國內企業而言,在電子文件上簽署合同還是一個新事物,但對于一些外企而言,他們一直在等待中國電子簽名法的出臺和成熟的電子印章技術。因為早在1995年,俄羅斯和美國就已經通過《數字簽名法》,其后,歐盟、澳大利亞、加拿大、意大利、德國、韓國、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很多國家都制訂了相關法律,認可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在這些國家,企業間可以通過電子簽名的方式來完成文件或商業合同的簽署。
但是,過去幾年里,由于法律上沒有認可,數字簽名在我國并不為法律認可。這使合同的應用在國際合作中存在著落差。電子簽名法和相應的電子印章技術使這種情況成為過去。韓國軟件振興院的案例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例子。
牟榮宙說:“韓國在幾年前出臺《電子簽名法》之后,對企業效益及社會經濟的發展都產生非常好的推動作用。所以我們一直以來也在密切關注中國《電子簽名法》的出臺,希望能夠通過立法來支持電子印章的應用和普及,這樣將有利于該技術在政治經濟活動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并與國際接軌,同時也使我們外國駐華機構使用電子印章有了法律保障。而且,我認為電子印章將來一定是企業必備、甚至人手必備的產品,只是我們走在了前列!
其實我國電子印章的發展歷史和技術水平與國際相比差距并不大,只是以前由于法律限制,電子印章技術只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電子簽名法》生效后,這種先進技術走出了機關的深宅大院,為大眾服務。
據了解,像韓國軟件振興院這樣的情況在外資機構中并不是特例,它代表了大多數外資機構目前的商務需求,它的成功應用對于解決其他企業的同類應用是一個有益的啟示。
據介紹,書生電子印章有一個便攜式的硬件,體積比橡皮圖章還小,其中有一個特殊芯片,保證藏在里面的印章私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外泄。采用了SEP數字紙張技術,使電腦上的文件能像紙張文件一樣具有不可篡改性、不可分割性、版面一致性,從而符合《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電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與傳統方式幾乎沒什么不同,從而簡化了人們使用的難度。在《電子簽名法》生效之時,對計算機并不專業的潘石屹僅用了不到五分鐘就學會了使用電子印章。
“化紙質合同為電子合同將會有效降低我們的商務成本,并提高商務效率。因此我相信,”牟榮宙說,“通過應用由書生提供的公司及個人電子印章來節省大量的費用和時間,這對提高我們的效率和效益等方面來說,都必然是一個良好的開端。”